葬礼之上,十年女友带新欢羞辱我秦筝沈月完结小说大全_免费热门小说葬礼之上,十年女友带新欢羞辱我(秦筝沈月)
我叫林舟,当了沈月十年的“男朋友”。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会结婚,我也是。
爷爷病危的时候,拉着我的手,说他这辈子唯一的愿望,就是看我跟沈月领个证。
我口袋里揣着准备了三个月的积蓄,想着,等爷爷后事办完,就去给她买那枚她念叨了很久的戒指。今天,是爷爷的葬礼。我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西装,胸口别着一朵小白花,跪在灵前,眼睛又干又疼。哀乐在小小的灵堂里盘旋,亲友们排着队,依次上前鞠躬。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阵骚动,宾客们不自觉地让开了一条路。我抬头。
是沈月。她穿了条黑色的裙子,画着精致的淡妆,还是那么漂亮,漂亮得让整个压抑的灵堂都亮了一瞬。我的心,却直直地沉了下去。她不是一个人来的。
她身旁,站着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男人手上搭着一件西装外套,另一只手提着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奢侈品牌纸袋。门口,一辆扎眼的玛莎拉蒂,无声地宣告着他的身份。沈月无视了周围所有人的目光,径直走到我面前。

亲戚们的眼神像探照灯一样,在我、沈月和那个男人之间来回扫射。她在我面前站定,先是对着爷爷的遗像弯腰鞠了一躬,动作标准,却毫无感情。然后,她转过身,看着跪在蒲团上的我,眼神里有一种我看不懂的怜悯和决绝。她身边的男人上前一步,把手里的纸袋递到我面前,声音客气,但带着一股居高临下的疏离:“节哀。”我没接,也没动。我只是死死地盯着沈月,喉咙里像堵了一团火,烧得我说不出一个字。
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这场无声的对峙。终于,沈月开口了。
她伸出手,自然地挽住了那个男人的手臂,然后看着我,也像是说给在场的所有人听,一字一句,吐字清晰:“林舟,我们只是朋友,你不要误会。”“这是我男朋友,周屿。
我们在一起半年了。”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有颗炸弹爆开,把我的理智、我的尊严、我过去十年的所有记忆,都炸成了碎片。朋友?只是朋友?
我缓缓转过头,看着冰棺里爷爷那张安详的脸。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也像个死人,一个被人当众扒光衣服,公开处刑的笑话。1葬礼在一种极其诡异的氛围中结束了。
我像一个断了线的木偶,机械地送走每一个前来吊唁的宾客,麻木地听着他们口中那些无关痛痒的安慰。沈月和那个叫周屿的男人,在投下那颗炸弹后,早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我甚至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直到深夜,我一个人回到空荡荡的老房子。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是沈月发来的微信。“林舟,对不起。
我知道今天这个场合不合适,但我不想再骗你,也不想再骗我自己。我们真的不合适,祝你找到更好的人。”呵,找到更好的人。我没回复,把手机反扣在积了灰的茶几上。
我抬起头,环顾这个我住了十年的家。墙上、画架上、甚至地上,都堆满了我的画。画里,全都是她。她在图书馆窗边看书的样子,阳光洒在她头发上;她在篮球场边给我递水的样子,脸颊红扑扑的;她在深夜里睡着的样子,像个安静的孩子。十年。
我为了她一句想吃城西的蛋糕,旷课骑车横穿大半个城市;为了她在烧烤摊跟人打架,头上缝了五针;为了能跟她留在同一个城市,我放弃了去中央美院深造的机会,留在这里读了一所三流大学。我以为那是爱情,原来不过是我自导自演的一场独角戏。
我不是她的男朋友,我只是一个功能齐全、随叫随到、还能在她朋友面前给她挣面子的廉价备胎。心脏的位置,像被人生生挖掉了一块,冷风呼呼地往里灌。疼得我连呼吸都带着血腥味。我站起来,走到墙边,一幅一幅地,把那些画全都摘了下来。还有书房里,那个被我上了锁的旧木箱。
里面是我十年间给她拍的每一张照片,写的每一封情书,看过的每一场电影的票根,甚至还有她随手丢掉的发圈。我把所有承载着我十年青春和爱恋的东西,全都搬到了院子里,堆成了一座小山。我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啪嗒”一声,橘黄色的火苗在漆黑的夜里,像一只诡异的蝴蝶。我松开手,任由打火机掉进那堆纸张里。火苗“轰”的一下窜了起来,贪婪地吞噬着我的过去。沈月的脸在火光中扭曲、变形,最后化为一片卷曲的焦黑。
我没有哭。我只是站在那堆熊熊燃烧的火焰前,咧开嘴,笑了。笑自己像个彻头彻尾的傻子。
笑得比哭还难看。口袋里的手机疯狂震动,我没有理会。直到那堆火彻底熄灭,只剩下一地狼藉的灰烬,和空气中刺鼻的焦糊味。我才慢吞吞地拿出手机。几十个未接来电,全是来自一个陌生的号码,不用想也知道是谁。最新一条消息是半小时前发的,语气带着一丝不耐烦和施舍。“林舟,我知道你生气了,但你别闹了行不行?你接电话,我们谈谈。”我盯着那行字,手指在屏幕上轻轻一划。删除,拉黑。十年,够了。
2第二天一早,我妈打来电话,让我回家吃饭,说是办完葬礼,亲戚们一起吃个饭。
我不想去,但电话里,我妈的声音带着哭腔,说我不去就是不孝。
我只好拖着疲惫的身体回了家。一进门,我就感受到了那种熟悉的、令人窒息的氛围。
一大家子亲戚都到齐了,他们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了同情,以及一丝怎么也掩饰不住的轻蔑。
饭桌上,我沉默地扒着碗里的饭,听着他们高谈阔论。话题兜兜转转,最终还是绕到了沈月身上。“小舟啊,你也别太难过了。沈月那孩子,从小就心高气傲的,眼光高也正常。”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姑妈假惺惺地开口。我妈立刻接上了话,长长地叹了口气:“能不心高吗?你看看人家新找的那个男朋友,叫周屿是吧?
我托人打听了,家里是开上市公司的,几十个亿的身家!
人家自己也是国外名牌大学毕业回来的,长得一表人才。”她说着,拿出手机,点开一张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照片,几乎怼到我脸上。照片上,周屿穿着一身高尔夫球服,在绿色的草坪上笑得阳光灿烂。“你看看人家这精神头,这气质。这才是人中龙凤。
”我妈的语气里,满是藏不住的羡慕和对我的失望。我爸“哼”了一声,灌下一大口白酒,酒杯重重地砸在桌上,酒气混着鄙夷喷在我脸上。“林舟,我跟你说,你也别怪沈月现实。
你要是有人家周屿一半的出息,沈月能跟着别人跑了?”“你看看你,一天到晚就知道画你那些没人要的破画,能当饭吃吗?一个**十岁的大男人,没车没房没存款,哪个好姑娘愿意死心塌地跟着你?”周围的亲戚立刻七嘴八舌地附和起来。
“就是啊小舟,你爸说得对,男人还是要以事业为重。”“你跟沈月这么多年的感情,现在低个头,去跟人道个歉,说不定还有机会挽回。”道歉?我凭什么道歉?因为我穷?
因为我没本事?因为我没能满足她的虚荣心?我猛地抬起头,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爸那张因为酒精而涨红的脸。“她跑了,你应该高兴!
”我一把摔了手里的筷子,用尽全身力气,第一次对他吼了出来,“你儿子我,终于不用再当一条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了!”整个饭桌瞬间死一般地寂静。
所有人都被我吓住了。我爸愣了几秒,随即勃然大怒,整张脸涨成了猪肝色,他猛地站起来,指着我的鼻子骂:“你……你这个逆子!你说什么混账话!”他扬起手,一个巴掌就要朝我脸上扇过来。我没躲,只是用一种冰冷的、陌生的眼神看着他。
“我受够了。”说完,我拉开椅子,转身冲出了这个让我窒息的家。身后,传来我妈的哭喊声、我爸的怒骂声、亲戚们的劝架声,乱作一团。我什么都听不见。原来,被最亲的人捅刀子,远比被沈月背叛还要疼。这个世界上,好像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处了。
3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了两天,口袋里的钱只够买几个包子。第三天晚上,一个陌生的号码打了进来。我看着屏幕,鬼使神差地接了。“林舟,是我。”电话那头,是沈月小心翼翼的声音,“你还好吗?前天你爸爸打电话给我了,说你们吵架了……你别怪叔叔阿姨,他们也是为你好。”“有事?”我的声音冷得像冰。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似乎没想到我会是这个态度。“我想……请你吃个饭,当面跟你道个歉。那天在葬礼上,是我太冲动了,不该那么说,对不起。”道歉?
我心里冷笑一声。我本想直接挂断,但转念一想,我又有些好奇,她到底还想耍什么花样。
“地址。”我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半小时后,我出现在了她说的那家高档西餐厅。
她已经到了,坐在靠窗的位置,化着精致的妆,看到我来,立刻站起来,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歉疚。“林舟,你来了。”我点点头,没说话,拉开椅子坐下。
目光却落在了她身边的空位上,那里放着一个陌生的女式手提包。“我闺蜜马上就到。
”沈月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连忙解释道。我没作声,心里却升起一股强烈的不祥预感。
果然,几分钟后,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朝我们这边走了过来。女孩很高,很瘦,皮肤很白,气质清冷,像一朵不食人间烟火的白莲花。沈月热情地站起来,拉着女孩的手,让她紧挨着我坐下。“林舟,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最好的闺蜜,秦筝。”她顿了顿,故意凑到我耳边,用一种只有我们俩能听到的音量,带着促狭的笑意说:“单身哦,人特别好,家境也不错。”我瞬间就明白了。这哪里是什么道歉宴,这分明是一场给我准备的鸿门宴,一场“废物处理”的交接仪式。她把我叫出来,就是为了给我拉皮条,想把我这个纠缠了她十年的“麻烦”,像甩卖一件过时旧衣服一样,推给她的闺蜜。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疼得我几乎要停止呼吸。原来在她眼里,我竟廉价到了这种地步。4我面无表情地看着沈月在我面前拙劣地表演。
她一会儿夸秦筝工作好,一会儿夸秦筝性格好,又不停地旁敲侧击,暗示我能认识秦筝,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而那个叫秦筝的女孩,从头到尾都没怎么说话,只是安静地切着盘子里的牛排,偶尔抬起眼皮看我一下,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深水。
直到沈月说得口干舌燥,端起水杯喝水。秦筝才用餐巾擦了擦嘴,放下刀叉,目光落在我身上,突然开口。“林舟?你不记得我了?”我愣住了。她看着我,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弧度:“小时候,我住你家隔壁。你为了帮沈月抢院子里的那个破秋千,还把我推倒过。”记忆的闸门轰然打开。我想起来了。那个总是穿着碎花裙子,扎着两个小辫子,像个小跟屁虫一样跟在我身后,喊我“林舟哥哥”的女孩。原来是她。
世界可真小。“想起来了?”秦筝淡淡地问。我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
沈月显然也没想到我们居然认识,愣了一下,随即又笑了起来,拍手道:“那可真是太好了!
这不就是缘分天注定吗?”她一边说,一边从自己的名牌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推到我面前。“林舟,这是我送你的分手礼物。那天太匆忙,忘了给你。”我打开盒子。
里面是一块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江诗丹顿手表。“这是……周屿帮我挑的。
”沈月像是怕我不懂这块表的价值,又特意补充了一句,语气里带着炫耀,“他说男人戴块好表,有面子,以后谈生意也方便。”我看着那块表,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站在戏台上,被所有人围观的小丑。戴着情敌挑选的手表,去谈什么生意?
谈我怎么才能买得起我前女友现男友送我的这块表吗?这已经不是羞辱了。这是诛心。
我“啪”的一声合上盒子,用力推了回去,力道大得让桌上的水杯都晃了晃。“心意我领了,东西太贵重,我赔不起。”我站起身,连多看沈月一眼的欲望都没有了。“我还有事,先走了。”我转身就走,没给她们任何反应的时间。刚走出餐厅,一阵冷风吹来,我才发现自己后背已经出了一身冷汗。“林舟!”秦筝追了出来。她什么也没说,只是从包里拿出一张纸巾,递到我面前。“想哭就哭吧,不丢人。”她清冷的声音,像一根又细又长的针,轻轻一下,就刺破了我强撑了整整三天的硬壳。我再也忍不住,猛地转过身去,背对着她。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汹涌而出。我不是为沈月哭。
我是为我那死去的、喂了狗的十年青春哭。5那天晚上,秦筝加了我的微信。
我们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她很聪明,从不提沈月,也不提那天饭局上的任何尴尬。
她只聊我们小时候的糗事,聊我曾经最喜欢的画家梵高,聊最近新开的一个小众画展。
跟她聊天,我感觉很轻松,像是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的童年。我才知道,她家后来搬走了,但她一直没有忘记我这个邻家哥哥。她说,她一直觉得我很有绘画天赋,放弃了太可惜。
“你还记得吗?你小时候在院子墙上画了一个齐天大圣,被你爸拿着扫帚追着打,我还偷偷从我家窗户给你扔了一块大白兔奶糖。”我笑了。那么久远的事情,我都快忘了,她居然还记得一清二楚。我的生活,因为她的出现,似乎照进了一丝微弱的光。
我开始重新拿起画笔,在积了厚厚一层灰的画板上,画下了久违的第一笔。画的是一只猫。
我和沈月曾经一起养的猫,叫“汤圆”。爷爷去世后,我把它从沈月那里接了回来。那天,我发现汤圆一整天都不吃不喝,角落里吐了一滩黄水,精神萎靡。我吓坏了,急忙抱起它就往宠物医院跑。医生检查后说是急性肠胃炎,需要马上住院观察。
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加起来要好几千块。我刚办完爷爷的葬礼,为数不多的积蓄已经花得七七八八。我窘迫地站在缴费处,手机在手里捏得发烫,却始终没能点开沈月的对话框。我不想再求她。
就在我准备厚着脸皮打电话找朋友借钱的时候,微信提示音响了。是秦筝。“汤圆怎么样了?
”她怎么知道汤圆病了?我才刚发了一条朋友圈。“住院了,急性肠胃炎,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