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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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篇一
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做好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
1、热爱本职工作,按时上岗。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和过道、楼梯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
2、了解公寓学生的基本情况,熟悉学生管理工作老师及联系方式。
3、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节假日照常上班。按规定时间准时值班并做好当班记录,并在值班情况栏上签名。
4、禁止闲人进入值班室,禁止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严禁任意叫人顶班,严禁随意离岗。
5、执行学校半封闭管理规章制度,按时开关学生公寓大门,关闭时原则上禁止人员出入。发现公物丢失或损坏的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总务处,同时将内务卫生检查情况公布在黑板上。每晚按规定关闭公寓楼大门并巡视楼内,督促学生按时休息。
6、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应查看其有效证件,询问来访目的,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楼。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宿舍内,认真检查进出人员携带的物品,对可疑人员要盘问,午休及晚上21:30后不接待来访,禁止学生留宿外来人员,禁止推销及收废品人员进入公寓楼。
7、检查和督促学生佩戴校牌出入学生公寓楼,制止学生在学习、休息时间进行阻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制止学生的`不文明行为,制止学生酗酒、打架斗殴、搓麻将、打麻将牌、赌博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若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8、负责宿舍内的卫生管理与宝洁,维护学生公寓区内的秩序,规范物品的堆放,制止乱停乱放。
9、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整齐,搞好值班室周围的环境卫生。禁止任何人在公寓楼内外墙体张贴广告、标语等,发现后要及时清理掉。
10、监督学生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制止学生随意移动或搬走宿舍公共设施。
11、及时反映学生住宿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服务意识。
12、严格管理,热情服务,注重情感教育。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
1、宿舍管-理-员是老师,应为人师表,服装整洁、语言文明,不得穿背心、拖鞋在校园内走动,违者一次扣5分。
2、管-理-员实行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值日领导查岗,违者一次扣10分。
3、、除学生家长外,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楼(男家长不得上女生楼),违者一次扣5分;晚间严禁容留校外人员或非住宿生,违者一次扣10分;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发现一次扣5分。
4、负责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宿舍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违者按影响程度一次扣5分。
5、负责对住宿生的归寝、宿舍卫生等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登记;例行就寝巡查,维持就寝纪律,及时督促、提醒学生上课、打扫卫生。不检查或对违纪不管一次扣10分,管理不力一次扣5分;学生打架不制止或制止不力一次扣10分。
6、负责宿舍各楼层(包括磁砖、楼梯、楼梯扶手)、洗手间(大小便池每一周用洁厕净彻底清洗一次)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宿舍门前绿化区的除草和浇水,要求及时到位,发现不合格一处或不及时扣10分。
8、负责对宿舍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乱使用热水器烧水等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并上报总务处,不及时制止或知情不报一次扣10分。
9、负责检查门窗、管道、关水龙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修,因延误造成损失一次扣5分。
10、宿舍管-理-员须将各类检查整理归档,把各班住宿生违纪情况量化后报总务处,以便与班级量化考核挂钩。
11、禁止携带违禁物品,如管制刀具等,督查发现一次扣10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不享受奖励性工资,给予辞退并追究责任。
12、对于学校领导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不及时整改,一次扣10分。
13、奖励性工资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根据平时检查量化得分计算出每人的奖励性工资。
14、总务处每周对学生宿舍督查一次,按考核办法,认定结果。
一、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年宿舍管理工作计划,交政教主任审批后组织实施,并定期向政教主任汇报工作。
二、每学年开学前,协同总务处检查宿舍有关设备,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学生入宿。
三、学生入宿时,协助总务处做好收费工作,安排好住宿生的寝室床位。
四、协助政教处对住宿生进行"学会生活"和《住宿生守则》等教育,严格执行宿舍纪律,坚持晚上的考勤制度。
五、组织宿生参加清洁劳动,经常检查寝室卫生、内务。
六、组织宿生开展文明寝室活动,定期召开室长会议,注意发挥学生主人翁精神,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七、搞好宿舍安全工作,坚持锁门制度。
八、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督查学生起床、就寝。
九、每天对过道、卫生间等进行清扫,负责公共环境保洁工作。
十、认真填写寝室管理日志,如实记录起床、就寝、课间进出宿舍、违纪、好人好事及来访人员等。
十一、经常与班级联系,及时通报住宿生思想动态,学期结束前,要将宿生主要表现情况汇总给有关班级,以便更全面更好评定学生操行评语、等级以及评选三好学生。
十二、认真处理偶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十三、 协助学校总务处,做好宿舍物品登记,定期清点,管好用好宿舍物品。
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篇二
校长是学校最高行政负责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领导学校教育教学、行政、后勤、安全等各项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
二、主持校务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三、根据国家计划和社会需要,确定学校的办学方针和管理目标。组织制订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人才培养、科研等任务。
四、领导全校教职工,围绕学校教育工作,深入进行教学改革,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五、组织制订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逐步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规划化、制度化。
六、主持学校年度预算和决算审核工作,审批学校重大项目的经费开支和留成基金的使用和分配方案。
七、负责签批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报表;批办上级来文;处理重大涉外事宜。
八、接受党总支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加强民-主管理。关心群众生活,改善和提高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九、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全面领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创建优良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十、负责同上级部门、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提高学校知名度,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后勤安全工作副校长岗位职责
后勤工作副校长受校长委托,负责全校后勤、安全方面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规定,执行上级指示和学校决议。
二、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制订和实施后勤工作计划;组织制度和执行后勤工作规章制度;审批分管科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教育后勤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开展“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组织领导全校开展“增收节支”工作。
五、组织有关科室,搞好物质供应、校产管理、卫生、绿化美化、计划生育、水电管理和设备的采购与维修工作,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加强食堂管理,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和开支。
七、协助校长搞好学校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按科学程序和有关政策法规完成学校年度基建计划和维修改造计划。八、关心师生员工生活,搞好职工福利工作,不断改善师生员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九、加强改革,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推进后勤社会化进程。
教学工作副校长岗位职责
教学工作副校长受校长委托,负责全校教学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令、政策、规定,执行上级指示和学校决议。
二、组织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教学工作计划,审批分管科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组织开展教学改革活动和评课教学活动;组织教学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协调各教学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主持召开教学部门工作会议,决定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布置、检查并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五、负责师资和教辅人员队伍建设,组织教学人员“教书育人”;负责师资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六、负责图书馆、文体馆、实训实验室的建设,不断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
七、负责组织分管科室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为学生和社会服务,为学校创收,提高设备利用率。
办公室工作职责
1 、综合协调全镇学校政务、事务管理工作。
2 、组织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制定贯彻实施方案落实措施,推行校务公开,加强依法治校。
3 、负责学校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及管理工作。
4 、负责实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推行教师聘用制。
5 、负责监督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教职工的违纪、违规问题。
6 、负责学校文秘、信访、保密、目标考核、人事统计、印章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络、接待工作。
7 、负责教育宣传、教育信息和资料征订、收发工作。
8 、负责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及个人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9 、负责办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安置,教职工调配等业务工作。
10 、负责教职工的职称评聘、工资福利、奖惩工作;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和工、青、妇及统-战工作;组织协调对口支教工作。
11 、负责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调查研究工作。
12 、对口负责教育局办公室、人事股、党办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工会和县人事局、编委办、职改办安排的工作。
13 、负责校长办公会和党总支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导处工作职责
1 、负责教育方针、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
2 、负责辖区内教育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和辖区内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
3 、负责“两基”成果巩固提高的日常工作。
4 、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和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指导。
5 、负责组织做好开学、期中和放假等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6 、负责校风建设工作、德育工作、科技教育工作。
7 、组织开展艺体教育,实施国防教育、健康教育、环保教育等,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学生健康检查。
8 、负责实验设备和现代技术教育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
9 、负责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
10 、协助做好自考宣传工作,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11 、负责学籍管理、控流保学工作。
12 、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13 、负责学生安全工作。
14 、负责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15 、对口负责教育局学校教育股、体卫股、成教股、招生办、自考办、教仪站安排的工作。
16 、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科室工作职责
1 、负责本辖区内的中小学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毕业班工作视导、教改科研和学科教学业务管理工作。
2 、负责对本辖区内教师培训或组织教师参加县、市有关培训工作。
3 、牵头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学段毕业年级和小学学段六年级工作。
4 、负责学校教职工教学管理和学校过程管理的视导、督查工作。
5 、负责建立教学评估体系和评估体制,对班主任、科任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估工作。
6 、负责组织教师各类赛课活动。
7 、负责组织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评审工作。
8 、负责组织开展教改实验研究;建立校级教研网指导教研组工作。
9 、负责期末统考成绩统统计及其分析。
10 、负责组织学科知识竞赛。
11 、负责教育教学宣传工作。
12 、负责教学业务档案工作。
13 、对口负责县教育局教研室、办公室、教育电视台安排的工作。
14 、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总务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全镇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
2 、负责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 、负责有关财政法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贯彻工作。
4 、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编报学校的年度预算、决算和各项统计工作。
5 、负责学校后勤、排危、基建、维修和校地、校舍、校产的管理工作。
6 、负责办理教师工资、津贴发放工作。
7 、负责学校食堂、学生住宿以及勤工俭学、校办企业的管理工作。
8 、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和安全工作。
9 、负责学校收费管理及学生代管经费的结算工作。
10 、负责学校经费管理的监督、审计工作。
11 、对口负责县教育局计财股、监审股、勤管办、教育基金会和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地税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安排的工作。
12 、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安全保卫处主要职责
4 、负责检查本单位(本辖区)学校安全工作的隐患,并督促整改;
5 、负责调查本单位(本辖区)学校安全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6 、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8 、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事项。
在校长领导下,协助分管德育的副校长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
1 、协助校长组织教师学习和贯彻国家教育计划和上级有关指示,全面贯彻执行《小学德育纲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组织教师学习、落实相关要求。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制定每学期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 、开展师德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负责安排好学校的宣传工作,指导大队辅导员加强对学生广播室、板报、橱窗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落实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目标管理和考评估意见做好考核工作。
3 、协助校长做好班主任任职的安排、调整工作。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业务,研究班级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成为班主任工作的指导者和督促者, 帮助班主任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协助班主任处理和解决班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审定班主任对学生的品行评语。制定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负责对班主任的考核。
4 、指导班主任制定、实施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班主任上好班会课,提高班会课质量。切实贯彻德育工作要求,建立良好的班风。组织和实施学生和班集体、班主任的评优工作。协助团支部指导少先队工作,并共同开展课外有益的活动。
5 、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根据学生特点及教育规律开展德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做好总结交流评比和记载。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与训练,引导与组织开展创文明班级活动。
7 、协助主管校长组织好家长学校、家长会和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和布置班主任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指导。
8 、协助校长领导学校体卫工作,贯彻两个条例,积极开展以达标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卫生制度,督察卫生室工作。
9 、 定期向主管校长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协助校长组织领导教育改革实验,参与学校教育科学实验课题的实施工作。
10 、 监督检查教师履行岗位职责, 掌握第一手材料 ,建好班主任业务档案 , 配合校长做好班主任业务考核工作。 当好校长的参谋,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篇三
在学校总务主任领导下,负责全校绿化、美化工作。其主要职责 是:
1.加强政治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服务的技能。
2.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吃苦耐劳,有扎实、认真、自觉、细致的工作精神,负责工作职责 范围之内的安全。
3.根据学校总体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邀、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开。
4.负责花木的常规管理,做到栽一株,活一株;种一片,活一片。
(1)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绕水、松土、防冻、防高温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2)搞好校园绿化区内的路树、球花、绿篱、花池、花带的修剪、整型,做到形状逼真,整齐美观,并将修剪下来的枯枝、败叶等杂物进行妥善处理。
(3)负责绿化区内的杂草、残枝、败叶、垃圾、纸屑等清理工作,保持绿化区内基本看不到杂草杂物。
(4)搞好学校花木的虫害防治,定期对花木进行防虫、杀虫、刷裝等工作。
(5)及时处理非正常气候造成折断树木、花弃的清理工作,对折断、枯死花木要及时补苗。
5.自己采集母枝,定向培育新、优、靓花品种。做好校园各种花丼苗木的培育、移栽,做到“以绿化养绿化”,从而增强绿化自我发展的能力,达到增收节支的目的。
6.每年培养盆栽花木50盆以上,其中有30盆以上四季花木提供观赏,保障有关场所、大型活动所需花木的供应工作。负责学校各种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花卉准备和摆放。
7.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花卉、苗木做人情拉关系。对名贵花木要建账立册。
8.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票据清楚,实物相符。库内排放整齐,领取有签名,使用有记录,确保物资管理流程清晰。
9.做好工具、化肥、农药、汽油的保管。做到出库入库手续清楚,并提醒用药、用肥分量,注意用药、用油安全。防止浪费现象。
10.爱护工具,负责剪草机等机械部件的简单维修、检查工作。工具房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11.负责学校灭蚊工作。
12.自觉遵守学校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每天工作时间应保证在岗在位。
13.完成校长和总务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定期做好花卉、树木的修剪整枝工作,确保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6、根据天气情况,及时浇水,防止花木枯死;雨季及时排涝,疏通积水。
10 、积极参加卫生绿化工作,虚心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工作搞好。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校园环境办理办法
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校园,为师生提供杰出的学习、工作和糊口环境,特拟定校园办理制度:
(一)办理机构
1.建立学校环境教育带领机构,负责校园绿化规则的拟定、执行,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3.为了使学生养成爱劳动和自发爱护校园绿化的杰出习惯,学校划分肯定是的绿化责任区,由各中队、各年级学生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引导。
(二)维护校园绿化的若干规定
1.不准轻率砍伐、挖掘、搬移树木。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者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脚踏车等物依靠在树身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脚踏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撷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举措措施。
(三)损坏校园绿化的惩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五元罚款。
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1个罚款x x元。
5.采撷花果,以每枝2元罚款。
6.损坏园林小品举措措施者,按修理价两倍赔款。
7.不准将学校花卉、盆景、树木幼株带着出门,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5~10倍罚款,由校派出所协助执行。
8.偷捕水池观赏鱼,按每尾1元罚款。
9.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者已经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管惩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惩罚外还要提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
望全校师生员工自发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对积极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将给予肯定是的奖励。本办法由总务处监督执行,保卫部门共同实施。
2、绿化养护办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8%。
2.植物保护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无虫害串达到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身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杰出。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
5.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回数。
6.浇水施肥。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者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7.清理。绿化地区范围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措置。
8.种植及临时劳动。及时完成当年树木种植,搬迁任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校庆、节日、会议会场的绿化。
9.查抄评比。根据每1个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查抄评比一次。
3、苗圃办理制度
1.苗圃是校园培植树木幼株、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彻以绿养绿目标,逐步减少学校投资。
2.苗圃必需为美化校园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应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开展新品种生殖,每年自行嫁接套接,培育及补进新品种各2~3个。
4.苗圃的所有名贵花木必需建立账册,详细记明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出入苗圃时间、去的方向等情况。
5.苗圃不准存放私人花卉。
6.苗圃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花卉、盆景带出苗圃,违者处以原价五至十倍罚款。
7.苗圃负责校园公共场合、校长室、书记室、会议室的花卉布置、更换和养护。
8.负责学校大型会议会场用花和节日校园单项性美化布置,可交来适当费用。
9.苗圃努力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种植各种时令草花、树木幼株制作盆景发售,对花卉爱好者进行管养技术引导。
四、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办理办法
(一)环境彻底扫除
1.工作量:每1个环卫彻底扫除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此中小径。
2.彻底扫除时间:每天至少彻底扫除两遍,并不受天气限制保洁。
3.环卫彻底扫除人员还负责房屋下明沟的彻底扫除、冲洗,并要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路边废物箱垃圾。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明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办理部门由校爱卫会出头签字处理。
(二)日常办理规定
1.克制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不接管批评教育者,给以登记过时。
2.克制在食堂、教师、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饭菜等。
3.克制向校园河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克制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
4.克制在各种建筑物、举措措施、树木上招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需在指定的广告栏内招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克制在办公楼、走廊、盥洗室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6.克制在室内、走廊、门厅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7.不准在教学楼、办公楼、走廊、盥洗室、教室、办公室等非指定地点停放脚踏车;校内不准乱停放各种车辆。违者批评教育。
8.不准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准在树杈枝、树身上挂晒衣被等物。
9.不准粉碎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和公共举措措施。对任意堆物堵塞交通、未经允许自行搭建、影响观瞻或者损坏花木和公共举措措施者,除责令其立即清除外,如有损坏,按原价5~10倍罚款。
10.各部门应划定环境卫生责任区,在责任区范围内连结人行道、墙脚清洁,地面无痰,无粪便污水,无瓜皮果壳纸屑,无砂石等。室内由各部门承包卫生。
11.不准在绿化地带或者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12.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本能机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连结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违者就地清理。
14.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场地围栏整齐,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临时工棚和堆物不得有碍环境卫生和阻塞人、车进出的通道,违者就地清理。
15.施工现场要有指定的质料和垃圾堆放点,不准乱堆乱放。施工结束后在两周内要清理好质料和垃圾。
此条例适用于全校各部门和小我私家,希望师生员工自发遵守。
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篇四
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山东省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理财,勤俭节约,正确处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
二、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筹集业资金;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三、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人员一般情况下包括报账会计和财产保管员,在校长领导下和财务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四、学校预算管理
1、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教学任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学校执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预算包干数)、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3、学校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包括正常经费的编制、项目支出的编制。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均要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的编制要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此收支平衡”的原则,不编赤字预算。
五、学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随便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3、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搞账外账。
4、根据物价和主管等有关部门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收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学校支出管理
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专款支出、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支出。
(一)、具体要求
1、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执行,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不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支出。
2、对所有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3、对专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项目支出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招标条例执行。
七、结余及其分配
1、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一般收支结余和专项资金结存。其中:专项资金结存是指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及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八、学校资产管理
1、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各种债权等。货币资金包括:备用金和银行存款。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纪律。债权包括预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等。
3、固定资产管理按《肥城市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1)、学校财产管理由学校分管财产的领导、财务、保管、使用等部门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财产管理软件进行电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盘点:每年十一月份学校财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和盘点核对。
4、报废和转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负债管理
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项、应缴财政专户、应缴税金、代管款项等要加强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学校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即净资产。包括:事业
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
2、事业基金是指无特定用途的净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经费超支。
3、固定基金是指学校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前,采用原值反映。
4、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等学校要加强监督管理。
十一、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一)每年根据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写出学校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固定资产分类表、基数表、专用基金表、结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1、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结构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问题的主要改进措施等。
2、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有关生均收支指标等。
十二、财务监督
对学校的财务情况要定期实行校务公开。坚持学校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学校每月在校务公开栏里对学校叫财务收支状况要进行公开。张贴学校整套的会计月报表,会计报表中应附项目支出明细表。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正确地行使财务人员的职权,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发挥财务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和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下,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组织全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
3、积极筹集资金,广开筹资渠道,保证学校各项收入足额收缴,各项拨款、信贷资金及其他资金及时到位。
4、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决算,监督检查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5、根据审核后的学校财务预算,负责合理安排财务支出和财务核算,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6、负责组织开展学校财产清查的具体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财务分析,及时查找并改进财务工作的漏洞与不足,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参与学校工作人员岗位系数的调整、论证工作。
9、负责组织会计人员进行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检查协调各岗位的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10、积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报销凭证的填写及记账工作。
2、负责财务会计月报表、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财务部门预算报表的编制及报送工作,并攥写相关财务说明。
3、负责财务电算化软件与硬件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及时做好数据备份,保障网络安全运行。
4、负责管理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按要求及时装订、归档、移交,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财务信息。
5、负责非税收入的管理,及时向非税收入管理部门申报用款计划,从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6、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的核算,按期打印工资账表,及时向银行传递有关数据。
7、计算个人所得税,并按税法要求及时申报纳税。
8、负责学杂费管理,及时将学生学杂费收缴情况输入电脑系统。
9、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学生缴费情况的资料,协调各部门做好欠费学生的学杂费催缴工作。
10、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制度,负责办理全校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
2、根据会计填制的记账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后及时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转讫”等戳记。
3、及时提取备用金,按要求登记现金日记账。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账实相符。
4、按要求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开学时进行学杂费集中收缴并办理学杂费的日常收缴工作。收取的学费及时足额缴存银行,认真与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核对,及时向会计移交收费凭证。
6、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出具支票要求做到手续齐全,去向明确。
7、负责全校工资、福利、补贴、津贴的发放工作,及时向银行报送发放清册。
8、保管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票据、银行印鉴和重要空白凭证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盗窃事故的发生。
9、积极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正确掌握基建会计核算方法,按规定及时进行基建会计核算。
2、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编报基建会计报表并攥写财务说明。
3、及时办理基建款项的清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基建工程的立项、报建、预决算和交付使用手续。
4、负责保管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归档保管并协助进行会计档案的查询工作。
5、收集整理与基建工程项目有关的文件、规章、制度、合同及其他有关重要资料并按要求装订成册。
6、协助审计单位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7、积极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学校固定资产账目与日常管理工作。
2、对学校所属的资产实施有效管理,建立实物明细账、卡、定期盘点,做好登记、入册、出借、归还等工作。
3、各部门新购设备时,资产管-理-员或设备使用者必须到校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并将打印设备条形码贴在设备上。
4、严格执行资产调拨、报废、变更制度,必须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得随意处理物资。
5、如有人员调离、变动,资产管-理-员必须做好设备归还、验收等工作,确保原使用设备完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动、变更设备。
6、如有设备损坏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维修。
7、每学期放假前组织进行一次资产清查,核实本校所有资产,定期接受学校主管部门的检查、核实等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
8、积极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篇五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
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
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
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地和辅导人员
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
1. 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和现代健康新观念;
2. 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
3. 建立合理的认知;
4. 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塑造健康人格;
5. 建立积极的心理挫折承受机制;
6. 培养良好的学习心理;
7. 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
8. 人际交往中的心理调适;
9. 创设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10. 举办咨询活动,指导家庭教育。
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二、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
三、开展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
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第二课堂活动。
五、负责对专、兼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的培训。
六、指导“学生心理健康”的各项活动。
七、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八、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 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九、举办专题讲座、咨询活动,指导家庭教育。
十、建立和维护学校网站心理健康教育栏目。
功能室使用规则
1 、咨询员及来访者应做好各功能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各室卫生。咨询员下班时必须关好各室门窗,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2 、各功能室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私用,否则后果自负。
3 、各功能室物品使用时需要大家的爱护,如发现有故意破坏公物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4 、功能室内物品设备使用及书籍翻阅后请放回原位,并整理有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借出和翻阅咨询室的资料及档案。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
1 、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与来访者相互沟通,建立平等、信赖的工作关系。
3 、忠于科学,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以当事人为中心,提供最佳心理咨询服务。坚持整体性、发展性、坚持性、灵活性等原则,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4 、明确自己工作性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来访个案,如果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 应作好适当的转询建议。
5 、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任何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未经来访者许可, 不泄露来访者秘密的信息。
6 、做到按时上岗, 使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
7 、在咨询( 辅导) 活动中, 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者心理成长, 应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 辅导) 员的过分依赖。
8 、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 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 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9 、每次咨询( 辅导) 结束后, 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 未经许可, 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咨询员守则
1 、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 、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 、工作认真负责,作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 、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个案予以保密。
5 、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6 、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员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机构或咨询员。
来访者须知
1 、坦诚。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来访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 、自愿。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辅导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 、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不要期待辅导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即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事实上,心理咨询不是“一帖灵”,世上没有灵丹妙药,所以请记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
4 、尊重。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辅导教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辅导老师。
5 、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谈论,来访者的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一般地,来访者是否接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被透漏给其他人。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1 )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有必要通知来访者班主任、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2 )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为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加强专用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
2、心理咨询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3、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咨询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4、心理咨询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原则和制度。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咨询中不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问题。
5。心理咨询值班应保持相对固定时间,值班老师应按时到岗,及时回复咨询信、件,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咨询记录。
6、心理咨询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7、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以备查阅。
8、心理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本室统一管理使用。
9、心理咨询室(阅览室)的书籍、音像资料只外借本校师生,原则上一星期内归还,并做好借阅登记手续。
10、使用心理阅览室或放松室需登记出入时间,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喧哗。
11、室内的设备器材的管理应按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建立相关账目,进货、报废等应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如果丢失或损坏本室公共财产,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12、学校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安全工作,应配备必须的消防及防盗设施,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篇六
车辆是学校公务活动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了更好履行服务作用,保证学校公务用车,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调配:
1、车辆应首先保证学校公务用车,本着“先紧急后一般,先校级后中层”的原则,合理调配。
2、校内用车由办公室主任根据车辆情况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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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辆维修保养
1、 按规定做好车辆年度审验、缴交保险费、更换车牌证和日常例行保养等工作。
2、校车应到指定加油站和维修点进行加油和维护。车辆出现故障需检修,由驾驶员向主管人员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修理。
三、驾驶员工作纪律: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前有出车任务者,按通知单要求出车;无出车任务者,应做好出车准备等待接受任务。
2、驾驶员凭办公室主任通知出车,无出车通知不得出车。出车准时,保证安全。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用车。
3、驾驶员随领导外出的活动听从领导安排,一般应随车等候不得参与自己无关的公务活动,不得泄露领导间的.谈话内容。
4、遵守交通规则及其它安全行车制度,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则由司机本人负责。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3、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4、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5学校在租用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员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从业资格证书》、《车辆等级评定报告》和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并协助有关部门将有关资料报市交通局运管处备案。
6、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7、促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8、校配合镇政府有关部门、接送车车主、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集中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9、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剂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0、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1、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
12、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3、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对教职工乘车管理进行考核考评。
14、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其它安全行车制度,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则由司机本人负责。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做到准时到岗,按时上班跟车,做到不漏接、不漏送。
三、建好乘车学生花名册,每天将接送情况做好详细记录,每周交学校政教处检查一次。
八、禁止车辆有超员现象,不得随意安排外人乘坐校车。
九、若发现事故隐患或可疑问题,必须及时向学校反映。
十、如因照管人员没有履行上述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照管人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篇七
为加强我校体育场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其为学校师生服务的功能,制定本规定。
一、总务处是我校场馆管理的职能部门,行使我校对场馆日常管理的权力。具体工作由总务处委托体育组统一落实。
二、体育组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火、环境卫生、岗位职责、设备器材等一系列关于场馆管理的各项规定,照学校提供的课程表和体育活动计划,及时准备器材,合理安排场地,按时开闭场馆。
三、总务处要加强对场馆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场馆的安全,大力提倡节约各类消耗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每学期与场馆责任人核对财产使用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解决。
四、场馆管理人员发现场馆内有安全隐患、漏水、漏气、设备损坏、能源浪费等现象时,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五、凡利用场馆器材进行教学、训练、科研、竞赛、集会、健身或从事其它活动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学校场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本着先申请后使用原则,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体育器材的管理
(1 )、学校的体育器材的管理,由体育科组长负责,器材管理人为责任人;
(2 )、器材管-理-员对全校的体育器材负有管理、维护的责任,对场馆固定器材,每天必须进行清洁、检查、维护,对保管室的器材,每天进行清点、归类、洁护,每周进行盘点,每月学校进行清点,如有丢失(除易损品外)照价赔偿。
(3 )、器材管-理-员要建立固定器材、库存器材明细帐,建立丢失器材笔记本,对所有器材和器材的流动进行规范的档案管理。
(4 )、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或租用器材,必须首先到教务处,填写《学校体育器材借用或租用申请单》,再由体育科组签意见,经有关校长审批,到体育保管室借用(租用需先缴费再租用),并按时归还。
(5 )、体育课或运动队训练的器材借、还办法:
1 、体育课借、还器材:
课前各任课老师必须将本课器材使用单交器材管-理-员,由器材管-理-员按使用单将各位老师器材配备好,上课前由任课老师签名,派学生将器材领走。下课后,由各位老师如数归还,如有丢失,任课老师必须在体育器材丢失登记本上签名,并照价赔偿。
2 、运动队训练借、还器材:
各运动队的‘专用器材,由教练保管,但必须在器材保管室上帐、登记、签名。有损耗,以旧换新,如有丢失或故意损坏,需照价赔偿。
3 、如借用体育器材,当天不按时归还,没有诚信,停止借用体育器材。
(6 )、课外活动器材借、还办法:
老师借用器材,必须在体育器材借、还登记本上登记并签名,使用后当天归还,丢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
学生借用体育器材,必须交学生证或校卡,并在体育器材借、还登记本上登记,方能借用,使用后当天归还,丢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
(7 )、丢失或损坏体育器材赔偿办法:
如丢失或损坏体育器材,须照价赔偿,赔偿办法为体育科组开出《体育器材赔偿缴款单》,到校财务室缴款,再将缴款单交回体育器材管-理-员处。
七、体育馆和塑胶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墙面、椅面和桌面上随便刻画、涂写。
体育场馆的水电和器材室由专人负责,钥匙由体育组派专人保管。
八、体育场馆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后及时关灯、拉闸,关窗、闭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每周全面检查一遍各场地设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场地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改进措施。
职责一:体育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教务处领导下,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体育卫生管理有关条例,制定体育器材保管使用制度,保管体育器材、用品,确保体育课教学及校有关运动会、课外活动顺利进行。
2、认真做好器材的添置、验收、登记、颁发、回收、清点、保管、维修保养和报废工作。熟悉体育器材,主动向体育教师提供教学的器材设备。
3、每次领出器材、用品使用后,必须签名验收,做到账物相符,并做好保养工作,若发现损坏、损失等,马上报告教务处和体育教师,及时处理并作记录。对故意损坏体育器材、用品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4、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办理出借和回收工作。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器材,遵守管理制度的教育,制止一切破坏、浪费学校体育器材等不良行为发生。
5、必须按时上、下班,做好信号按时打铃工作,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打铃,营造一个安静、安全的校园环境。
6、体育课前10分钟到体育室工作,体育课期间不得离开体育室。搞好体育器具室的清洁卫生安全工作。
职责二:体育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负责向师生介绍体育器械情况及使用保护方法,负责师生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使用器械。
三、妥善保管体育器械,及时管理,检查和修补。要做到防火、防盗、防锈、防毒。
四、建立借用制度,严格借还手续,酌情赔偿。对损坏或者丢失体育器械者要追究责任。
五、每学期末对体育器械要整理清查,并写出购置计划 ,为下学期教学做好准备,并向有关领导做出文字汇报。
六、要建立体育器械明细账目,做到目清物实、有据可查。
七、对器械要及时清整,放之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管理人员日常工作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职责三:体育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在体育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天按时上下班,确保体育课教学及课余训练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帐目卡,购置和消耗的器材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分类保管器材,经常清点,防止损坏和丢失;学期中,根据器材的使用情况,提出补充意见;学期结束,配合体育部主任清查器材库,为器材购置提供参考意见。
三、每次上课之前,准备好所需器材,由授课教师安排体育班委登记领取,课后清点收回;上课遗失器材,责成教师及所在班级予以赔偿。
四、运动队课余训练,教练员可提前借出器材,器材遗失,责成教练员及所在运动队予以赔偿;任何单位或个人借用器材,必须经体育部主任批准,凭借条和押金方可借出。
五、学习和掌握体育器材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经常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协助体育部办理毕业生离校及教职工调出的相关手续。
六、做好体育部布置的其它工作。
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篇八
1、负责实验室卫生,保持室内清洁。地面无纸屑,无积尘,水槽内无杂物,桌椅整齐。
2、爱护保管实验室的一切设备,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损坏的设备要认真查明原因,并根据情节做出处理。
3、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妥善保存室内财物,做到室内无人,无灯亮、关好电扇。
4、安排学生进实验室上课,充分利用实验室,订好每周实验室的使用安排,并有计划。
5、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应做到定期检查。
6、根据各年级实验计划,每周安排好实验室课表。
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篇九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充分发挥食堂管-理-员的作用,特立食堂管-理-员职责如下:
一、食堂管-理-员为学校委派的参与食堂工作的管理人员。具体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并有权处理伙房的日常事务和做好人员的管理或教育工作。
二、负责协调食堂与食堂、食堂与锅炉房、食堂与就餐人员之间的关系,做到公平竞争、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三、指导与监督食堂业主信守合同,合法经营,不搞超范围的`经营活动。
四、能根据任务、季节和学校计划 及时调整安排食堂进行热食供应。
五、指导与监督乙方搞好伙食调剂,抓好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职工宿舍卫生。
六、坚持检查评比制度 ,促进伙房工作。
七、如上级有重大活动,要积极响应大胆组织伙房突击实施圆满完成任务。
八、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抓好餐厅纪律。
九、加强食堂操作过程的监管力度,保证饭菜的质量和数量,使师生放心就餐,满意就餐。
十、如有重大事宜要及时请示汇报,不留死角。
十一、做好食物采购索证检查登记和入库验收工作。
以上几条要认真遵守执行,使我校的伙房管理工作真正走向正轨。
1、热爱食堂管理工作,热心为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具有献身精神。
2 、了解学校教育工作和学校膳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熟悉学校食堂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
3 、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管理理论水平,能在“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上做表率作用。
4 、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公私分明,光明磊落,讲求效益,具有开拓精神。
5 、组织食堂工友进行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工友人员的服务意识;处理好人际关系,充分调动工友的积极性、能动性和主人翁精神。
6 、作好食堂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每学期接受学校财务人员的审查。
7 、具有一定的营养学知识,保证食品合理加工、科学搭配,烹调方法合理,减少营养成分损失,提高消化率。
8 、把好采购关、加工关、出售关,杜绝质量差、有毒、受污染食品供应给师生,杜绝食物事故的发生。
9 、做好防鼠、防蝇、防毒、防火、防盗等工作
10 、接受上级防疫部门、安全部门等部门的检查,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各种任务。
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篇十
1、制订并实施学校卫生工作计划,重点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 的方针,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
2、定期安排学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卡片,搞好卫生工作日志,经常了解、分析学生健康状况,及时提出卫生工作总结意见。
3、协同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保护视力、青春期卫生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4、培养学生卫生员(可由生活委员兼),组织指导他(她)们开展卫生宣传工作,尤其要重视做好季节病、流行病的预防工作。
5、负责做好学校食堂、体育锻炼及教育卫生保健工作,做好师生紧急病症的处理。
6、在教职工中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配合办公室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全校的清洁卫生工作。
8、经常保持医务室的清洁卫生,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避免感染。
9、维护医疗设备,节约医药用品,加强医器械和药品的管理。
10、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医水平,搞好全校的卫生检查工作。
1、坚持救死扶伤,树立良好的医德和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关于学校卫生指示,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医疗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卫生管理和医疗业务水平。
2、草拟并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建立卫生保健网,健全学校各项保健制度,督促搞好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3、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定期举行卫生(包括青春期教育)讲座,做好对班级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4、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积累学生身体素质和疾病方面的各项资料,并整理档案。
5、切实加强预防近视眼工作,开展防近视宣传教育,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
6、积极做好学生砂眼、寄生虫、龋齿、柱弯曲、鼻炎、结核病及神经衰弱等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严防传染病扩散。
7、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和突出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以及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工作,配合学校红十字会开展有关活动。
8、热情为师生员工看病,并做好配药记账工作。
9、关心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定期联系体检,分别建立健康档案。
10、定期采购常用药品,添置必需的器械和设备,健全药品账册,做好药品入账、出账和存放保管工作。
(一)在校长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业务上接受卫生防疫站的.指导和监督。
(二)制订学年、学期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卫生宣传教育计划、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计划、学生健康教育计划、学校卫生员培训活动计划,并加以组织实施。
(三)督促学校有关方面搞好教室、宿舍、校园的环境卫生和教学、体育、劳动、饮食、个人卫生等各方面的卫生管理,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劳动及其环境、设备、条件等提出改进意见。
(四)有计划地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卫生图片展览等,采用多种形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培训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体格检查工作,对学生生长发育及健康状况做好比较、分析和评价;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体检中若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应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六)积极做好近视、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七)认真贯彻关于传染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防治急慢性传染病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八)做好学校中的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伤病事故的治疗救护处理,对急症或危重病人要尽快通知学校领导,迅速派人护送至医院转诊治疗。
(九)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药品和器械,做好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
(十)结合实际开展科研工作,积累有关资料数据并及时统计、分析、总结。
(十一)每一学年至少进行一次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总结,整理好本校卫生档案,按时按质填报有关材料送市教育、卫生部门。
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篇十一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 、组织机构:组 长:xxx (常务副校长) 电话:xxxx
副组长:xxx (副校长) 电话:xxxx
成 员:xxx (教导主任) 电话:xxxx
xxx (安全保卫员)门房电话:xxxx
xxx (少先队辅导员)
xxx (幼儿圆院长)
2 、具体分工:
xxx :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或不定期对校舍及设施进行检查,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检查、评比与考核。
xxx :学校安全工作主管,建立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档案,组织预案的演练,定期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活动等。负责两灶的安全。
xxx :主抓校舍和基础设施建设,用电方面的安全(包括校舍、危房、厕所、院墙、体育设施等)和校外学生安全教育及用火、烧柴方面的安全。负责宿舍、教室、厕所的灭菌与消毒工作。对校内住宿学生的安全负责。
xxx :负责师生思想教育以及因思想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xxx :主抓常规教学秩序的建立,包括课堂、课间、课外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负责对因事请假教师安全责任的转嫁与落实。
xxx :对幼儿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校长的安全职责
1、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创建“平安校园”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管理措施等,建立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和安全工作机构。
2、经常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经常检查学校的不安全隐患,如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整改排除。
4、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布置、调度,指挥、处理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师生的安全,努力减少事故损失。
三、教导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督查班主任、班级的安全工作,经常深入检查课堂教学、实验室、体育课、图书室、仪器室的安全状况,对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事故负总责。
3、教育全体教职工,在工作中对学生的教育,要采取恰当的人性化的教育方式,做到耐心细致,避免简单粗暴,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会计、出纳安全职责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
2、重点抓好对学校的校舍、财产、教工住房、供电设施、供水设施、教工灶食品卫生、图书室、仪器室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并对这些环节的安全负总责。
3、管好票据、钱物,出纳处的现金平时流动奖金保证在100元以内,其余钱款一律存入银行,随用随取,对于发生票据、钱款丢失事件,责任自负。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一)班主任安排:幼儿园小班阮月英,大班陈秀萍,一年级唐秀云,二年级侯颖秀,三年级一班王仁刚,三年级二班江显银,四年级一班阮开成,四年级二班金忠玲,五年级一班陈惠萍,五年级二班孙学军,六年级一班叶静,六年级二班黄庆学。
(二) 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1 、对课间活动及早、午、晚饭时间班级安全负总责、协助科任老师,值周人员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对学生往返学校途中及假期的安全教育。
2 、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期间本班学生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3 、对本班住宿学生的安全负责。与值周人员对住宿学生周日下午自习前半小时到校至周五放学后半小时离校期间在宿舍内实施监管。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强化对班级安全工作的防范意识和警惕心,必须考虑到班级安全的方方面面,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深入学生群体,充分掌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做到防患于未然。
6、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等教育必须常规化。
7、高度关注教室设施及物体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排除;严禁学生私自接电线、触摸开关、插座等。
8、教育学生不准攀高、翻越门窗,不做危险性游戏,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在校园追逐打闹。
9、星期五放学后,负责学生打扫完卫生,确认本班学生全部离开后,关闭教室门窗,方可离开。
六、教师课堂教学安全职责
1、科任教师是本节课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节课的学生安全负总责。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自救能力。
2、对课堂上学生发病或突发性事件,一是及时处理;二是要及时报告学校。维护课堂正常秩序,严禁发生学生打架或其它伤害事故;严禁非本班学生及核校外人员进入课堂。
3、体育课教师全权负责本节课的学生安全,要针对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分类训练,对有危险性的动作不强求学生掌握,要有相关的安全保护措施,有预防救护预案,保证课堂安全。
4、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擅自离开教室;在特殊情况下,要等学生撤离完毕后,再离开课堂;正常放学,在确认学生 全部离开后,方可关闭门窗,离开教室。
5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因教育方法不得当,造成不安全事故者,除自负责任外,学校还要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6 、凡每天早、午、晚第一节自习(早读)的教师必须提前20 分钟到校进班负责授课班级安全。
7 、依照学校课表课程安排,负责从本节上课到下节上课时学生人数的移交及班级安全,处理在此期间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
8 、凡每天早、午、晚最后一节课的教师必须实行差时放学,负责将本班所有学生整队带出教室,引出大门,目送学生安全路过大桥(中学),督促学生按时回家。
9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后放学以及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为学生补课必须提前告知学生和家长,并承担在此期间学生在校的安全责任。
10 、负责从本节课上课到下节课上课(含课间10 钟)期间学生的一切安全。
七、带班领导职责:
1 、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值周工作。值周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值周岗位,早、午、晚期间不离校。对值周不认真而造成意外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应责任。
2 、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学校管理工作,并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负责对值班期间每天学校师生活动的正确护导与考评,对每天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3 、每天提前30 分钟到校,傍晚延迟30 分钟离校,做好校园巡视清堂工作和门卫衔接工作。(离校时)
4 、督促值周教师做好值周的各项工作。
5 、每天做好教师出勤的考核和教师病事假迟到公示工作。
八、值周教师安全职责:
1 、值周老师每天提前30 分钟到校,并与带班领导搞好协调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值周期间的安全事故。
2 、巡视校园,维持各班级的饭前、饭后纪律,督促各班学生晨间、饭后、傍晚打扫工作。
3 、检查学生起床、进出教室和早操集会纪律及学生出勤情况,必要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 、在校门口定时执勤,维持在校学生的上、放学纪律,监督班级路队纪律,考核教师护导班级路队情况,确保在校学生的安全。
5 、课间、午间经常巡视、检查校园内(操场、宿舍、厕所)课间、午间秩序,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对表现较差的同学要注明原因并与班主任联系。
6 、每天检查值周学生的到岗情况,(少队部要把值周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值周教师)发现有不按时到岗者及时与该班班主任联系。
7 、每天延迟30 分钟离校,离校时,值周教师及时督促学生回家严禁学生滞留在校,严防学生被反锁在教室、宿舍、部室等现象,,全部学生离校后检查各室(宿舍)门窗电器的开关情况,向值周行政领导报告后方可离校。
8 、对学生周日下午自习前半小时到校,至周五放学后半小时离校期间学生人数的核查、校舍门窗的检查,对学生在校内及住校学生在宿舍内安全负总责。(以值周交接手续为准)。
9 、负责对食宿学生因病因事请假或无故迟到,早退等现象与家长、班主任的联系与寻找。
10 对宿舍施使科学管理,妥善寄存学生的生活用品及钱物,负责处理学生间的安全事故。
12 、负责对班级学习、卫生、纪律、安全及饭堂秩序工作的督导。检查、记录考评、小结通报。周日晚与下周值周老师做好交接工作,做好值周小结,并在周一国旗下讲话后向全体师生进行小结。
13 、重点做好学生上、下楼梯的监护、疏导工作,确保上下畅通,杜绝拥挤,踩压事件的发生。
14 、负责本周的路队管理,保证护送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15 、经常查看学校各处情况,特别是图书室、仪器室和院内隐蔽处以及角落,按时开关大门,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16 、督促、检查本周学校的卫生工作。
17 、记好校务日志,做好来人登记。
18 、始终与值班领导协议,与门卫人员联系确保每天24 小时在校轮换值班监控,确保师生人身及学校一切财产安全。
19 、负责对班级学习、卫生、纪律、安全及饭堂秩序工作的督导。检查、记录考评、小结通报。各责任人搞好教育的工作及协助处理值周期间的安全事故。
九、师生灶炊事员职责:
1 、对食品的卫生加工,质量、储存、安全工作负总责,对水井及饭堂秩序负责,严防食物中毒,食品霉变及火灾,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2 、炊事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中要提高服务意识,服从炊管人员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供给教师饭菜及开水。
3 、经常对灶房、餐具和设施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处理,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饭菜、开水的干净卫生。
4 、注意灶房防防火、防触电等,消除不安全隐患。
十、家属职责:
看管好自己的婴幼儿,禁止婴幼儿到教学场地、施工场地及学生活动场地等危险处玩耍、打闹。严禁教师家属、子女以任何方式伤害校内师生。
十一、门卫职责:
认真履行门队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峦庄小学门卫管理制度》对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按时开关校门,坚持24小时门卫值班,负责每周学校例会期间校内学生的护导与安全。
注:所有时间均以学校作息时间表铃声为准,要求老师爱岗敬业,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学校请销假制度。教师正常请假其责任由请假人与教导处商议确定。由责任人承担请假人相应责任。
一、校长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宣传并实施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
(二)依法制定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三)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学习各种安全制度和规则。
(四)建立学生安全保障的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监督其有效运作。
(五)拨付保障学生安全所必需的经费,必要时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经费。
(六)对受伤学生及时亲自或派员送往医院救治。
(七)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八)其他履行学校安全职责必须的行为。
二、主管副校长与政教处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 一)执行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
全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评比和监督。
(二)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的安全意识。
(三)联系和协调各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开展安全工作。
(四)具体处理学生伤亡的救治及善后事宜。
(五)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三、班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制度和决定,具体负责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
(二)经常宣传安全知识。
(三)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向学校领导报告。
(四)经常巡查班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
(五)积极向学校领导提出安全建议。
(六)本班的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
四、任课教师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遵守法律和学校有关安全制度。
(二)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侮辱学生。
(三)不得擅离职守,自习课时也应在课堂值班。
(四)及时正确处理课内发生的伤害事故。
(五)其他学校规定的安全职责。
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篇十二
一、协助主管校长做好学校总务后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后勤工作负有全部责任。
二、当好领导的参谋,后勤工作坚持科学定编、合理设岗、择贤定员的原则,抓好后勤人员的队伍管理。
三、负责组织后勤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生活,教育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使工作达到积极、主动、高效的目的,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负责制定学校总务后勤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工作人员的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分工合理、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领导和组织总务后勤人员完成和落实各项工作计划。
五、定期召开后勤会议,下达各时期的工作任务,检查工作执行落实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并负责总务后勤人员的年度考核。
六、主持编制年度经费、学校基建、水电暖使用计划、房屋修缮等计划和日常的维修改造调配工作。
七、负责学校校产、校具的管理,定期检查清查,登记造册,请保留此标记并管好用好,努力为学校教学提供优良的物质条件。
八、负责签定学校后勤有关协议、合同,协助分管校长对后勤服务协议、合同的审查和履行工作的监督。
九、负责收集、整理后勤各种资料,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十、熟悉学校总务后勤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后勤人员日常工作安排和落实考勤、考核制度。
十一、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妥善处理一切偶发事件,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执行学校制度的财务计划,严格财经纪律,节约使用公用经费。
十三、抓好学生外供餐的管理,管好师生的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定期抽查学校安全和环境卫生。
十四、认真做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工作,为师生提供安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所。
十五、保证学校教学用品、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为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十六、负责维护校园环境的管理,有计划的搞好校园绿化、美化,不断优化育人环境。
十七、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荣誉,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安心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证服务工作高效、优质。热爱后勤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负责精神。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
二、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岗。虚心听取教师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任劳任怨,积极肯干。(早晨提前一小时点燃锅炉。),上班前把开水送到各办公室和幼儿园。
三、按划定的卫生区域,全天侯随时清扫,保持清洁。管理好校园花木、公物、水电。
四、对伙房、餐厅经常打扫、拖洗,保持清洁。厅、室、墙保持洁净。食堂周围无杂草、垃圾和积水塘,每天打扫,每周大扫除。灶、锅炉内外煤灰天天出净。炊具、容器要及时冼净、消毒。餐厅内桌子天天洗抹干净,排放整齐。充分做好开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开饭及时。
五、保证质量。饭菜注意色、香、味好、新鲜可靠。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
六、精打细算,讲究营养。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用粮,用煤,不得铺张浪费,要勤俭持家。
七、服从总务处安排,完成指定的临时性工作和其它勤杂工作,无故不在办公室作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八、搞好个人卫生
1、常剪指甲,不随地吐痰。
2、工作时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
3、定期参加体检。患有传染病的应主动报告领导,服从安排。
九、做好校园绿化,树木及时修剪、治虫。
十、保管好各种工具。负责有关的安全工作。电器、锅炉使用操作规范。
学校管理人员职责解析篇十三
八、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侯边庄小学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学校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