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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余华活着心得体会 余华活着读后感(汇总9篇)

时间: 2025-03-05 02:36:01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不断提升自己。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余华活着心得体会篇一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

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因此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读余华活着心得体会篇二

一个老人,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在一块土地上,以最原始的生活方式,活着。

作家余华在小说《活着》的自序中是这样说的: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我看到,作家余华在小说《活着》中,精心构思了一位正在艰难而平静地活着的普通中国老人的人物形象。这位老人——他的名字叫福贵。在他的人生生涯中,与之相关的九位亲人或朋友或对手,父母亲、妻子儿女、赌徒对手、战场战友,年长的、年少的??全部都死了。他们都死在富贵的前面:他们或死于落迫,或死于疾病,或死于意外,或死于狂热,或死于不幸,或死于饥饿??唯有他富贵老人家一个人还活着。

他与一条同样老态龙钟的老牛,一并地活着。

当然,他也会死去。他已经准备好了,随时随地准备死去:他的床头,悄悄地保留了十元钱,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去用它的。因为,“村里人都知道它是给替他收尸的那个人,他们都知道他死后是要和他的家人埋在一起的。”

他有时想想很伤心,有时想想又很踏实,家里的人都是他送的葬,全是他亲手埋的。福贵老人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福贵老人是在怎样的状态下活过来的呢?

“当然,《活着》也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作家余华如是说。

我的阅读感觉中,作家余华众多作品中,死去的人与活着的人相比较,前者仿佛更多些。换句话来说,作家余华小说《活着》中许多人物所经历的通往死亡的道路,之丰富多彩、之残酷无情、之措手不及,令人震憾难止,掩卷难眠——作者以生动的文学细节,全景般地向读者献出着众多被迫提前走向死亡的生命。

或许,作家余华的整部小说它只是想证实一句话:人生活着的反面就是人生的死亡。

或许,作家余华以生动的众多文学人物的生生死死的经历,只是想证实一个简明扼要的真理:人生在世,活着,至少,比死去好。

纵观通篇小说中,作家余华构思了九位小说人物与小说主人公福贵建立着极为密切相关的联系。他们分别是小说主人公福贵的父母亲、福贵赌徒中的博弈对手、福贵当兵时的俘虏同事、福贵最亲密的妻子儿女、女婿、外孙。令人难以置信的,这些老老少少的人物,这些男男女女的人物,竟然,一个接着一个地,在小说主人公福贵的眼前,以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活生生地、或迟或早地提前离开了人世。

十位小说人物中,非正常理由下离开人世就有绝大多数。这是一种怎样的群体民众人生状态呢?!

一个普通的中国人以普通的生活方式活着,就是这样的艰难吗?

——福贵老人笑了一下,说:“活着,真的,有时很难。”

我用最原始的生活方式,活着,行不?

——福贵老人又笑了一下,说:不是你不想活,而是你自己让自己活不下去。

我知道,要理解福贵老人话语中的笑容,只有一个前提:他的这些亲人、朋友、对手们是如何走向人生结局之路的。

人类中群体的死亡事实,将证实着人类活着的‘人的价值。

请看看,作家余华是以怎样的文学构思天才,精心绘制了小说群体人物的九种死亡会餐之图境,如果允许我用“会餐”这样的词语的话。

如果说,福贵的老爹之死是被不肖子弟破落行为所活活气死的话,福贵的老娘之死则是农村家族破落之后贫困交加后的必然结果了。其实,福贵与他的父亲,一个家族中的两代男人,都是实实在在的败家子:他们分期分批地、活生生地把祖先家族兴旺繁荣时的两百多亩土地家产全部破败得一干二净——福贵的父亲,吃喝玩乐,祖先的土地在他手中已经被玩掉了一半;福贵自己在儿童时期,上私塾读书,雇工背着代步;青春时期,沉迷女色,同样请妓女背着逛街;有了一点人生胆子后,大手笔参赌,一赌千金,用负数记帐的方式豪赌——终于到了这一天,赌金结算的日子里,原本号称徐家的所有的土地家产都归于一个叫龙二的人。就在那天,福贵的父亲,一头倒在粪坑前面,离开了人世。

好一个令人难忘的粪坑。我记得,作家余华在小说《兄弟》中所描写的李光头的父亲,就是死在一个巨大的粪便坑里——他是在那种旧式的中国式的粪坑里偷看女人的屁股时掉下粪坑的。粪坑啊粪坑,在作家余华先生的笔下,仿佛成为有着特殊见证作用的部分男人葬身之地的代名词。莫非,这个代名词本身就有着臭不可闻的含义在其中?!题外话,感觉一下而已。话归正传。

福贵的母亲,身患重病,搬出祖先的老屋,住进了草屋;福贵取了家中唯有的两块大洋,去城里买药,给母亲治病。谁知,在城里,福贵遇上了“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般的突然事件,他被拉壮丁当兵了——旧时中国社会里,进入国家军队的一种中国特色现象:路上的青壮男子,被军队拉上,被军队捆绑上,跟随着,就当上这支军队的士兵了,送去攻打另外的军队了。等他从淮海战场上战败当上解放军的俘虏后回到家时,他的母亲早已经死了。

他的妻子家珍告诉他,“我娘死前一遍又一遍对家珍说:“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看到这里,我明白:其实,他的母亲话中有话,她老人家到死都不可能饶恕的是,就是她的儿子赌徒把家室财富最后挥霍一空的。

读余华活着心得体会篇三

《活着》写了七个人的生与死。凤霞难产而死;有庆在校长生孩子时,为她献血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家珍因自身的一双儿女死了,伤心过度而死;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有福贵还活着。

其中有庆的死最悲催。一个年幼的孩子,为了给校长献血,在抽血时,脸色由梅红变苍白,由苍白变青紫,直到死也不说一句话。就这样,被活活地抽干了血。

有庆难道连死都不知道吗?还是他心中,校长的生比自身的死更重要?这个人让我百死不得其解。现在有庆这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已经非常少了。但像他这样能为别人着想的人还是挺多的。就说我们班的‘谭老师吧,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在我们眼中应该是很厉害的人,她就是“标准答案”。

可有一次,谭老师在算3x+1=13时把x算成了5,我一看这道题,掐指一算结果x是4。我正要举手的时时候,我们班同学都异口同声地说:“x不是5而是4。”谭老师仔细算了一遍后,说:“哎呀,果然错了。幸亏你们明确提出来,以后有错都要及时明确提出来!”我们听了,不但没有嘲笑谭老师,反而更加敬重她了!我们也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勇敢。我们不但要像有庆一样为别人而活,我们更要为自身活。

我明白了余华想借有庆告诉我们,活着有多难,死却如此简单,唯有为自身活,才能活出风采!

读余华活着心得体会篇四

千里之行,始于脚下。

放暑假前在小学图书馆借了几本书,最近天太热,刚好在家啃书,利用了三天时光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请原谅我在书中划了一些我认为经典的句子。

趁现在有空闲时光,来写写自己的一点感想。六十年动荡造就了福贵凄惨的一生,一次次遭遇厄运的打击,令人无法喘息,而他却一次次挑选脆弱的.活着。第一次厄运是他儿子有庆的死,一个五年级同学,多么鲜活的生命,却在一次义务献血时,浮现医疗事故而死亡。

其次次厄运是他女儿凤霞的死,凤霞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却由于一次高烧变成了聋哑人,她的人生在碰到偏头二喜后有了转机,她得到了二喜的宠爱,生孩子之前的那段时间她是幸福的,可幸福的时间太短暂了,终于她的生命在生孩子时因为大出血嘎然而止。

那一年,苦根他才七岁,由于孩子生病了,福贵心疼他,于是鲜少地给孩子煮了一大盆豆子,结果孩子因为过度食用而撑死了,“是我,我害死了苦根,我是老湖涂。”他守着老月独自忏悔。从今,他便自己活着,也只能自己活着,在“福贵”这只老牛的陪伴下孤单的活着。

命的体验,迹是最大的士气!

千里之行,始于脚下。

读余华活着心得体会篇五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读余华活着心得体会篇六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沉迷女色,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读余华活着心得体会篇七

应该是第二次看这本书,很庆幸再次遇到它。很完整的阅读,引起共鸣最强烈的近结尾的那部分。对他们的幸福抱有欣羡。尽管很多人谈《活着》是一本极其残酷的书,但我没有关注这些,我在伤痛中只见到微小的、活跃着的幸福,很完满,在当时。每一步都踏实、努力、充分显现平民熠熠闪光的品格,或许没有那种很大的愿望,很高的梦想,但在平凡人中,脚步永远踏在地上,很踏实,见一步走一步,诸多苦难,除了接受别无他法。就是这样,只跟着前面的人走,幸福对于他们而言或许简单和质朴,可在那些个年代仍是奢望。

二喜娶了凤霞,牵着手在村子里走,相亲相爱。可老天不遂人愿。在快结尾时二喜求奶孩子的女人喂苦根那句“求你喂他几口”直戳我心口。大概是和众多笔下人物联系在了一起,波澜壮阔的命运和平凡普通的命运相互缠绕,我失去了你,失去了我的眼睛我的魂魄我的一生,我的所有都随你而去。

福贵生来不幸运,但在命的转折点他又是那么幸运。幸运到像是上天苦心经营让他继续活下去,好看尽所有残酷,一直到送走与他相关的所有人,他的正确的一步,换来了身边人的万劫不复。

是命,命借他的双眼看残忍的世界,在残忍的世界里布下残忍的棋子,是志得意满时飞来横祸,是花好月圆时阴阳两隔。是否人就该如此不堪,不该期盼自己的幻想,还是说幻想终究是幻想,天真的祈祷都毫无用处,只是无用功。

他人拥有注定自己无法拥有,平静到了最后成了一潭死水。不敢奢望,只好脚踏实地,活着莫过于此。别有期待,上天残忍,不给你愿意实现的机会。世上幸福是否太多,引神嫉妒。

才降下不幸在人间,让不幸更加不幸,好在《活着》中,至死不曾放开对方的手。

世上的人多的是,和福贵一样或是更惨(更惨包含了怜悯,我不想用这个词),更苦的大有人在。一想到此,就无话可说了,而这些深苦的老人家们正在远去,犹如夕阳边的一抹残红,迟早退出历史舞台,直至再也不见,再也无人记得。

小人物的卑微无人记得,甚至没有墓碑,只靠一个人的记忆,苟延残喘地活着,站在土地上,用一个人的力量和所有人一起活下去。就很简单。

活着也算尽心尽力了。

结尾的土地在召唤什么,在召唤每一个从土地中生出的儿女,每一个被土地哺育过的生命,宽容无私却又残忍无情。

人的生命中拉着一根线,线这头拉着你,那头拉着别人,与别人的联系渐渐断了,只剩下你了。

却还要坚强的,活着。

读余华活着心得体会篇八

书香流动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向来存在于我的记忆中。从小时候开头,我就被一本本童话书充斥得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伙伴,白雪公主、卖火柴的小女孩、睡美人、丑小鸭、都是我的好伴侣。童话那些中幸福欢乐的结局使我稚嫩的心灵中弥漫了对美妙生活的期盼与憧憬,也促使着我从书中吸收更多的学问,而我向来也没有停下读书的脚步。

“活着”这个词语在我心中弥漫了力气,人是为活着而活着,我们在活着的过程中经受着很多的故事,不论不是好的坏的都需要我们专心去对待,这是生命给予我们的责任,我们既然担当起这个责任,就应当竭尽全力去克服生命中的挫折,把生命变成最好的模样。我苏醒的知道,活着本身就很艰巨,但我们必需艰巨的活着,正是由于艰巨,活着才更有深刻的意义,没有比活着更艰巨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美妙的事。《活着》中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疼痛,越发衬托了活着的意义。故事结尾惟独一头老牛陪伴的福贵是一位好汉,活着的意志在他的身上熠熠闪光,坚决的信心象征着他不屈的灵魂。

千里之行,始于脚下。

读余华活着心得体会篇九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从始至终,作者只是以这样一种淡然来描绘一个只能在人的内心里波澜壮阔的故事,用他冰冷的手,生生地将残酷的现实从美好的幻想中剥离出来。这也许太不人道了,让读者在阅读中无声地恐惧着,像是听着本身微弱的心跳,在平静和缓慢中,渐渐停止。然而正是这样的冰冷残酷,才让作者对于生命的思考慢慢渗透进读者的内心,他是不是想告诉我们,所谓活着,不过是一种孤零零的姿态,仅仅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对于活着本身,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所有的追寻,所有的梦想,在活着的巨大背景下只是虚诞。对此我曾不解,作为一个还算乐观的乐观主义者,我还是崇尚着一种追求,崇尚着生活的激情和美好。而作者,他是不是在用一次又一次的死亡来让我们对所有的追寻产生畏缩,并且以一种长者的姿态告诉我们奋力斗争的无力和脆弱?显然,他虽冷漠,却不是欣赏这种消极的生活态度,“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他只是想告诉我们,这是现实,美好和痛苦都是现实的一部分,只不过痛苦的那一部分,往往我们容易感知罢了。

从创作动机来说,他甚至是乐观的,“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他笔中活着的力量,正是来源于这种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我想,忍受确实是生命中最重要的过程,是人生最具体而频繁的活动,但这并不是一个带贬义的词汇,一个人的精神快乐与否,并不是在于忍受的多少,而是在于建立在每一次忍受上的积极或消极的态度。正如整篇作品一样,作者是在平淡地叙述活着的过程,具体的忍受经历,而精神的层面—我们从中感悟到了什么,以及在以后活着的日子里将感悟到什么,选择什么,—不是命运,是完全由我们本身主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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