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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10-01 12:41:21 

1接到电话时我正在给仙人掌浇水。那盆仙人掌是陆景砚送的,为了恶心我。

他说我的心就像这盆仙人掌,又干又扎手,没人敢碰。我回敬他,说他的脑干可能还没有这盆仙人掌的根粗。然后我们就打起来了,在我那间小小的花店里。

最后他西装外套上沾了花泥,我头发被他揉得像个鸡窝。两败俱伤,不分胜负。

电话是交警打来的,声音很公式化。“您好,请问是江迟小姐吗?”“我是。

”“这里是城东高架,一辆黑色库里南发生车祸。车主手机里最后一个联系人是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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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方便过来一趟吗?”黑色库里南,车主。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只有一个名字冒出来。

陆景砚。我捏着水壶的手指有点发白。死了?老天爷终于开眼,收了这个祸害?我嘴上说,“哦,可能是我一个客户。他怎么样了?”“人已经送去第一人民医院了。

情况……不太乐观。”我挂了电话,看着那盆仙人掌,突然觉得它绿得有点晃眼。说实话,我心里是有点痛快的。陆景砚,我这辈子最大的死对头。他用卑劣的手段收购了我家的公司,害我爸气得住了院,我妈天天以泪洗面。我只能盘下这个小花店,勉强度日。

我恨不得他立刻原地爆炸。但去还是要去一趟的。万一他没死成,醒来发现我这个“最后联系人”没出现,指不定又要怎么编排我。说我对他余情未了,因爱生恨。他那个人,自恋又恶毒。我换了身衣服,打车去了第一人民医院。手术室门口,我看到了他的助理,小林。一个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唯唯诺诺的年轻人。小林看到我,像是看到了救星,眼圈都红了。“江小姐,您可算来了!陆总他……”“他怎么了,断气了?

”我问得很直接。小林被我噎了一下,表情很尴尬,“没……还在抢救。

医生说头部受到重创,就算救回来,也可能会有后遗症。”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我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看着手术室那盏刺眼的红灯,心里五味杂陈。

我确实恨他,但我也没想过他真的会死。他要是死了,我找谁报仇去?几个小时后,灯灭了。

医生一脸疲惫地走出来,摘下口罩,“命保住了。但是脑部有血块压迫神经,什么时候能醒,醒来后什么样,都说不准。”陆景砚被推了出来,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脸色白得像纸。

没了平日里那股嚣张跋扈的劲儿,看起来……居然有点可怜。我呸。

他在重症监护室待了三天,小林跑前跑后。我本来想走,但小林说他家人都在国外,一时半会赶不回来,求我多待一会儿。我看着他那张快哭出来的脸,鬼使神差地就答应了。

第四天,陆景砚醒了。我当时正在给他削苹果,刀法很烂,果皮断断续续。他睁开眼,眼神很茫然,像个刚出生的婴儿。他看了看天花板,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病号服,最后,目光落在了我身上。我心里咯噔一下。完蛋,他不会是想演那种“醒来第一眼看到你,从此非你不娶”的狗血戏码吧?我刚想把手里的苹果和刀扔过去,让他清醒一点。

他就开口了。声音沙哑,又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濡慕?“主人?”我手里的苹果,“啪”一声,掉在了地上。刀尖离我的脚趾,只有零点零一公分。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他的眼神,清澈,纯粹,带着一种……小狗看到主人回家时才会有的,那种毫无保留的喜悦和依赖。我脑子彻底宕机了。主人?我?陆景砚的?

这后遗症……是不是有点太别致了?2我花了整整十分钟,才接受眼前这个荒诞的现实。

陆景砚,那个把我全家公司搞垮、骂我心是仙人掌的男人,现在正用一种看亲妈的眼神看着我。不,比亲妈还亲。是看主人的眼神。

他好像觉得自己是条狗。我试探性地伸出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他的目光就跟着我的手,转来转去。喉咙里还发出一种“嗬嗬”的、类似小狗撒娇的声音。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医生很快就来了,做了一系列检查。最后,一个头发花白的老教授,拿着CT片,一脸凝重地对我说:“病人脑部的血块影响到了认知功能区。简单来说,他的记忆和自我认知,都出现了严重的错乱。”“能治好吗?”我问。“不好说。

可能明天就恢复了,也可能……一辈子都这样。”老教授叹了C口气,“目前来看,他好像把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您,当成了唯一的依靠。这是一种雏鸟情结。”“不,我觉得是雏狗情节。”我纠正道。教授没听懂我的梗,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家属,这段时间多点耐心。尽量顺着他,不要刺激他。”家属?我什么时候成他家属了?

但我没反驳。一个绝妙的,带着魔鬼色彩的报复计划,在我心里,疯狂地生根发芽。陆景砚,你也有今天。我回到病房,陆景砚正眼巴巴地望着门口。看到我进来,他眼睛瞬间就亮了,挣扎着想坐起来。“汪!”他好像想表达“欢迎回家”的意思,但发出的声音只有一个单音节。我忍住笑,走到他床边,板起脸。“叫什么叫,吵死了。

”他立刻噤声,低下头,像个做错事的金毛,耳朵都耷拉下来了。虽然他没有毛茸茸的耳朵。

这感觉……真他妈的爽。我清了清嗓子,开始给他“立规矩”。“第一,以后叫我主人,听见没?”他猛点头。“第二,我说话的时候,你不能顶嘴,要绝对服从。”他继续点头,眼睛亮晶晶的,充满了崇拜。“第三……”我想了想,“你现在是我的狗,知道吗?

”他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了一个……可以说是狂喜的表情。他好像对这个新身份,非常满意。他甚至还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手背。湿漉漉的,热乎乎的。

我触电一样地缩回手,感觉魂都快飞了。这狗东西,失忆了还这么会撩!不对,他现在是真狗。陆景砚在医院又住了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我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

我让他给我削苹果,他用那双曾经签过几百亿合同的手,把苹果削得跟狗啃的一样。

我让他给我讲故事,他对着一本儿童绘本,磕磕巴巴地念,把自己都给念睡着了。我使唤他,奴役他,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小厮。而他,甘之如饴。他看我的眼神,永远充满了依赖和忠诚。仿佛我就是他的神。这种感觉,比直接打他一顿,要爽一万倍。

出院那天,小林来办手续。看到他家总裁跟前跟后地给我提包,一口一个“主人”,小林的世界观,碎得稀里哗啦。“江……江小姐,陆总他……”“他现在叫旺财。

”我面不改色地说,“是我的狗。”小林的下巴,差点脱臼。“这……这怎么行!

陆总的公司……”“公司?”我冷笑一声,“一条狗,需要什么公司?”我拉着陆景砚,不,是旺财,直接打车回了我那个破旧的小公寓。把他那些名牌西装、限量版手表,全都扔在了医院。小林在后面追,哭天抢地,但我连车窗都没摇下来。回到家,我指着门口的地毯,对他说:“以后你就睡这儿。”陆景砚,哦不,旺财,看了看那块小小的地毯,又看了看我,眼神里居然没有一丝委屈。他真的就趴下了。

还用脸蹭了蹭我的拖鞋,一脸幸福。我看着他。一米八八的大个子,曾经在商场上叱咤风云,让无数人闻风丧胆的男人。现在,像一条真正的大型犬,蜷缩在我家门口。我的心里,涌起一股病态的,报复的快感。陆景砚,欢迎来到我的地狱。不,是你的天堂。

3让一个习惯了奢华生活的总裁,适应贫民窟的日子,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尤其当这个总裁,还认为自己是条狗。我给他准备了一个狗饭盆,不锈钢的,锃亮。晚饭的时候,我把我的剩饭剩菜倒进去,放在他面前。“吃吧,旺财。”他盯着那个饭盆,又抬头看看我,眼神里充满了困惑。他好像不明白,这个东西是干嘛的。“这是你的碗。”我解释道,“狗,都用这个吃饭。”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然后……伸出舌头,开始舔。那画面,实在是太有冲击力了。我差点没忍住,当场笑喷。他吃得很慢,很笨拙,米粒粘了满脸。

但最后,他还是把饭盆舔得干干净净。吃完饭,他还把饭盆叼起来,放到我脚边,用头蹭我的腿,尾巴摇得飞快。虽然他没有尾巴。我强忍着笑意,摸了摸他的头。“乖。

”他舒服得眯起了眼睛,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养狗的乐趣,我算是体会到了。

第二天,我照常去花店。我本来想把他锁在家里,但一看到我拿钥匙,他就开始哼哼唧唧,抱着我的腿不让我走,眼神可怜得像被全世界抛弃了。我心一软,就带他去了。

我给他脖子上套了个项圈。是我从隔壁宠物店买的,最便宜的那种,红色的,上面还有个小铃铛。我警告他:“到了店里,不许乱叫,不许乱跑,就趴在门口,知道吗?

”他乖乖点头。到了花店,他真的就趴在了门口的脚垫上。一米八八的大个子,穿着我给他找出来的,我爸的旧T恤和运动裤,脖子上还挂着个铃铛。那画面,要多违和有多违和。路过的人,都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他。我的花店,今天的回头率,百分之三百。有客人进来,他还会抬起头,警惕地看着人家。一个熟客大妈,跟我开玩笑,伸手想摸摸他的头。他“嗷”的一声就叫了起来,龇着牙,一副要咬人的凶狠模样。

把大妈吓得,差点犯了心脏病。我赶紧把他拉回来,训斥道:“不许凶!这是客人!

”他立刻就蔫了,低下头,委屈地看着我。我发现,他虽然失忆了,但骨子里那种霸道和领地意识,一点没变。只不过,以前他的领地是整个商业帝国。现在,是我的这个,不到三十平米的小花店。中午的时候,我给他叫了外卖。最便宜的猪脚饭。

他吃得津津有味。下午,店里没什么人。我坐在摇椅上,一边喝茶,一边看书。

他就趴在我的脚边,脑袋枕着我的拖鞋,睡着了。阳光从玻璃窗照进来,洒在他的身上。

他的睫毛很长,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睡着了的他,没有了那股傻气,也没有了平日里的戾气。看起来,安静,无害。我看着看着,居然有点出神。说实话,陆景...砚长得是真不错。剑眉星目,鼻梁高挺。不然也不会年纪轻轻,就成了商业杂志的封面常客。以前我看到他那张脸,就想拿花盆砸过去。

现在……我竟然觉得,有点顺眼了。我一定是疯了。我伸出脚,轻轻踢了踢他。“喂,旺财,醒醒。”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我,立刻就清醒了,坐起来,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干嘛,主人?”“去,把那盆天堂鸟,搬到门口去。”我指着角落里一盆半人高的绿植。

那玩意儿死沉,我平时都得用小推车。他二话不说,站起来,走到那盆花跟前,气沉丹田,嘿的一声,就把那个巨大的花盆,给抱了起来。轻轻松松。他抱着花,稳稳地走到门口,把它放下。然后回头,一脸“快夸我”的表情,看着我。我看着他鼓起的肱二头肌,和他额头上渗出的薄汗,没来由地,有点口干舌燥。这家伙,体力还挺好。我清了清嗓子,掩饰自己的不自在。“嗯,干得不错。”“晚上,给你加个鸡腿。”他高兴得,差点当场给我表演一个后空翻。我突然觉得,养这么一条“狗”,好像……也挺不错的。

能看家,能护院,还能当苦力。最重要的是,看着曾经高高在上的死对-头,为了一个鸡腿,就高兴成这样。这种感觉,简直比中彩票还爽。4日子就这么荒诞又平静地过着。

我每天带着“旺财”去花店,使唤他干各种体力活。搬花,换水,拖地。他毫无怨言,甚至乐在其中。他好像很享受这种,为我“服务”的感觉。只要我摸摸他的头,说一句“乖”,他就能高兴一整天。有时候我也会良心发现,觉得我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但一想到我爸现在还在疗养院,我妈天天唉声叹气,我那点可怜的愧疚感,就瞬间烟消云散了。这是他欠我的。这天,花店来了一个不速之客。是陆景砚的发小,也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有名的花花公子,秦昊。秦昊一脚踹开我那扇摇摇欲坠的玻璃门,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江迟!你把景砚藏哪儿了!”他身后还跟着小林。

小林一脸快哭了的表情,显然是拦不住他。我当时正在修剪玫瑰的刺。

“旺财”就趴在我脚边,听到动静,立刻站起来,挡在我身前,对着秦昊,发出了低沉的警告声。“呜……”秦昊愣住了。他看着眼前这个穿着旧T恤,脖子上还挂着个铃铛的男人,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景……景砚?”他试探地叫了一声。

陆景砚,哦不,旺财,皱着眉,一脸“你是谁,我不认识你”的表情。“你他妈谁啊?

”秦昊指着我,“你对他做了什么?给他下降头了?”我慢悠悠地剪掉最后一根刺,把剪刀放下。“说话客气点。”我说,“不然,我放狗咬你了。”旺财很配合地,又往前走了一步,龇起了牙。秦昊彻底傻了。他围着旺财,转了好几圈,像是看什么外星生物。“不是,他真不认识我了?”“失忆了。”我言简意赅。

“失...忆?”秦昊的表情,比见了鬼还精彩,“失忆了怎么会……这样?

”他指了指旺财脖子上的项圈。“哦,认知错乱。”我说,“他现在,觉得自己是条狗。

我的狗。”秦昊石化了。足足一分钟后,他才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狂笑。“哈哈哈哈哈哈!

狗?陆景砚?哈哈哈哈!江迟,你他妈真是个天才!”他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一边笑,一边掏出手机,对着旺财,就是一顿狂拍。“不行,我得发个朋友圈!让大家都看看,陆大总裁现在的熊样!”旺财似乎感觉到了他的恶意,对着他,叫得更凶了。“汪!汪汪!

”“叫什么叫!”我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说了不许凶客人。”他立刻就蔫了,委屈巴巴地看着我,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那副样子,要多听话有多听话。

秦昊的笑声,戛然而止。他看着眼前这一幕,脸上的表情,从狂笑,变成了震惊,最后,是深深的……同情。“江迟,你牛逼。”他对我竖起了大拇指,“你这是……把他给 PUA 了?”“注意你的用词。”我说,“这叫驯养。

”秦昊没再跟我贫嘴。他走到旺财面前,蹲下身,试图跟他沟通。“景砚,你看着我,我是秦昊啊。我们从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旺财一脸警惕地看着他,不为所动。

“你忘了吗?我们上学的时候,还一起偷看过隔壁班的班花。”旺财皱起了眉,好像在努力思考。我心里咯噔一下。这家伙,不会是要恢复记忆了吧?我赶紧走过去,把旺财拉到我身后。“行了,别刺激他了。”我说,“医生说,他现在需要静养。

”秦昊站起来,看着我,眼神很复杂。“江迟,你到底想干什么?”他难得正经地问。

“不干什么。”我说,“他毁了我的一切,现在,老天爷把他送到我手上。我只是,想讨回一点利息。”秦--昊沉默了。他知道我和陆景砚之间的恩怨。过了很久,他才叹了口气。“你悠着点。别真把他玩坏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黑卡,塞给我。

“这个你拿着。别让他天天跟你吃猪脚饭,他胃不好。”“算我……替他还的债吧。”说完,他没再多看陆景砚一眼,转身,带着小林,离开了。我看着手里的黑卡。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我低头,看了看脚边的旺财。他正仰着头,一脸担忧地看着我,好像在问我,有没有被刚才那个人欺负。我突然觉得,有点烦躁。我蹲下身,狠狠地揉了揉他的头发。“看什么看!干活去!”“把地拖了,要拖得一尘不染!

”他像是得到了什么了不起的指令,立刻高兴地,跑去找拖把了。我看着他的背影。

心里那点不自在,又被报复的快感,压了下去。没错。他活该。这一切,都是他活该。

5秦昊的出现,像一颗石子,在我平静荒诞的生活里,投下了一圈涟漪。

我开始有点不安。我怕陆景砚的家人,或者公司里那些老狐狸,会很快找上门来。到时候,我这个“绑架”了总裁的罪名,可就说不清了。我必须,把他藏得更深一点。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他“改头换面”。我带他去了小区门口,最便宜的那种,十元快剪理发店。理发的大叔,叼着烟,用推子,三下五除二,就把陆景砚那头精心打理过的,价值不菲的发型,给推成了一个……板寸。

还是狗啃过的那种。看着镜子里那个顶着板寸,一脸茫然的男人,我差点笑出声。别说,还挺精神。就是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非常符合他现在“旺财”的身份。剪完头,我又带他去了夜市,买了几件最便宜的T恤和牛仔裤。把他身上那套我爸的旧衣服,给换了下来。焕然一新土得掉渣的陆景-旺财,就这么诞生了。我看着我的“杰作”,满意地点点头。现在这个样子,就算他亲妈来了,估计也得迟疑三秒。晚上,我拿着秦昊给的那张黑卡,第一次,奢侈了一把。我叫了豪华海鲜外卖。龙虾,鲍鱼,应有尽有。我把龙虾肉,一块一块地剥好,放进旺财的那个不锈钢饭盆里,堆成了一座小山。

“吃吧。”我说,“今天表现不错,奖励你的。”他看着饭盆里的龙虾肉,眼睛都直了。

他吃得狼吞虎咽,像饿了八百年的难民。我看着他,心里突然有点不是滋味。秦昊说,他胃不好。可跟我在一起的这段时间,他天天吃着最油腻的外卖,却从来没有说过一次不舒服。是因为,狗的肠胃,比较强大吗?还是因为,他失忆了,连自己的身体状况,都忘了?我甩了甩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甩出脑子。

我管他胃好不好。他当初逼得我爸胃出血的时候,可没想过我爸的身体。吃完饭,我去洗澡。

洗到一半,浴室的门,突然被敲响了。是旺财。“主人,你怎么进去这么久?”他的声音,隔着门板,听起来闷闷的,还带着一丝委屈和不安。“我掉毛了,想让你帮我洗洗。

”我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在浴室里。掉毛?洗洗?他真当自己是狗啊!“我没掉毛!

”我隔着门,吼了回去,“还有,以后我洗澡的时候,不许打扰我!”门外,安静了。

过了一会儿,传来他“呜呜”的,可怜的哼唧声。我脑仁都疼了。我草草地冲完,裹着浴巾,拉开门。他就蹲在门口,像一尊望夫石。看到我出来,他立刻站起来,跟在我身后,寸步不离。我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我去冰箱拿水喝,他也跟着。我回房间拿手机,他也跟着。我被他跟得,实在受不了了。“你到底要干嘛!”我有点抓狂。他低下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小声说:“我怕你……也像刚才那样,被水冲走。”我愣住了。

被水冲走?他以为,我洗澡,是把自己扔进下水道吗?他这个认知错乱,是不是有点太离谱了?我看着他,看着他那双清澈的,充满了担忧的眼睛,心里,突然像被什么东西,轻轻地蛰了一下。有点痒,有点麻。我第一次,没有对他发火。

我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他那颗毛茸茸的,板寸头。手感,居然还不错。有点扎手。

就像那盆仙人掌。“我不会被冲走的。”我说,语气,连我自己都没察觉到,放柔了很多。

“快去睡觉。”“就睡在门口,给我看门。”他像是得到了什么天大的恩赐,眼睛瞬间就亮了。重重地点了点头,跑到我房间门口,趴下。姿势,标准得像个卫兵。

我看着他,关上了房门。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刚才他说的,那句话。“我怕你,被水冲走。”这个傻子。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心里,乱糟糟的。6第二天,我决定给旺财找点事做。一个精力过于旺盛的大型犬,是需要消耗体力的。不然,他会拆家。虽然他现在还没表现出这个潜质。

我把他带到花店的后院。后院有一块荒地,我一直想开垦出来,种点东西。

但因为工程量太大,就一直搁置了。现在,我有了一个免费的,壮劳力。我扔给他一把锄头。

“看见这块地没?”他点头。“今天,把它给我全翻一遍。”他看着那把比他还高的锄头,又看看那片长满杂草的荒地,脸上,露出了和他构设不符的,凝重的表情。他好像在思考,这个指令的合理性。我心里咯噔一下。不会吧?他连自己是狗都信了,难道还会质疑我的命令?“怎么,不愿意?”我眯起眼睛,语气不善。他立刻摇头,把锄头接了过去。“不是。”他小声说,“主人,狗……也要干农活吗?

”我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我憋着笑,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当然。你以为狗那么好当的?

我们这是新型的,田园犬。不仅要看家护院,还要会种地。”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好像接受了这个设定。然后,他就开始干了。不得不说,陆景砚的基因,是真不错。

就算失忆了,那股子做什么事都要做到极致的劲儿,还刻在骨子里。他一开始不会用锄头,动作很笨拙。但他学得很快。一个小时后,他已经挥舞得有模有样了。汗水,顺着他流畅的肌肉线条,往下淌。旧T恤,湿透了,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勾勒出宽阔的肩膀和结实的胸膛。我坐在旁边的台阶上,一边喝着冰阔乐,一边“监工”。

看着曾经的死对头,像个老黄牛一样,为我开垦荒地。这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很……解压。

到了中午,他已经翻了将近一半的地。我看着他通红的脸,和被汗水浸湿的头发,难得地,发了善心。“行了,休息一下吧。”我递给他一瓶水。他接过去,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半瓶。水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滑过他的喉结。我看着,没来由地,又有点口渴。他喝完水,就坐在我旁边的台阶上,像一只大狗,安静地待着。

我们俩谁也没说话。只有风吹过葡萄藤架的,沙沙声。气氛,有点微妙。“手疼吗?

”我瞥见他手心,磨出了好几个水泡。有的已经破了,红彤彤的。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摇摇头。“不疼。”然后,他又补充了一句,“主人摸摸,就不疼了。”说着,就把那只又脏又破的手,伸到了我面前。我看着他,看着他那双充满了期待的,亮晶晶的眼睛。心里,像是有千万只蚂蚁在爬。这家伙,失忆了之后,怎么技能点全都加在“撒娇”和“卖萌”上了?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伸出手,轻轻地,碰了碰他的手心。他的手,很烫。皮肤,也很粗糙。

完全不像是一个养尊处优的总裁该有的手。“好了。”我触电般地,缩回手,站起来,“下午继续。翻不完,晚饭没鸡腿。”他又立刻,充满了干劲。那天下午,我没在后院待着。

我怕再待下去,我的心,会比那块地,还要乱。傍晚的时候,我去看。那块荒地,已经全都被他翻了一遍。土很松软,还被他很贴心地,分成了好几个区块。而他自己,累得像条死狗,躺在旁边的草地上,一动不动。我走过去,踢了踢他。“喂,死了没?

”他睁开眼,看到我,立刻就笑了,露出两排大白牙。“主人。”那一刻,夕阳的余晖,洒在他的脸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温暖的光。我看着他的笑,突然觉得,有点晃眼。

我的心跳,好像,漏了一拍。完蛋了。我对自己说。江迟,你好像,有点不对劲。

7自从开垦荒地之后,旺财好像找到了新的乐趣。他每天最大的爱好,就是去后院看他的“领地”。我还从网上,买了一些蔬菜种子。西红柿,黄瓜,小青菜。

我把种子给他,告诉他:“把这些种下去。以后,我们就自己种菜吃。”他高兴得,像个得到了新玩具的孩子。他很认真地,研究说明书,然后,小心翼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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