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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熹苏清沅《重启人生太子爷不做深情男二》最新章节阅读_(林熹苏清沅)热门小说

时间: 2025-10-06 14:16:06 

第一章:重生回来,不当舔狗2020年,京城,初春。细雨如丝,斜斜地织着,把天地间的一切都笼在一片朦胧的水汽里。紫禁城的琉璃瓦被洗得发亮,暗金色的光泽在云层缝隙漏下的微光里流转,雨水顺着飞檐上瑞兽的轮廓滑落,滴在汉白玉栏杆上,敲出清冷的脆响,一声声,像敲在人心上。我站在实验中学的校门外,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一把黑色长柄伞的伞骨。伞面是意大利进口的防水布料,边缘绣着沈家的家徽,暗银色的丝线在雨雾里若隐若现。水珠顺着伞骨缓缓滑落,在我锃亮的定制皮鞋尖积起小小的水洼,倒映出我挺拔的身影——一身剪裁合体的校服,肩线笔挺,领口系得一丝不苟,衬得脖颈修长,下颌线清晰利落。这雨,像极了那年深秋。

林熹挽着周砚卿的手臂,站在沈氏集团破产清算的公告前,驼色大衣的下摆被风掀起,露出里面精致的连衣裙。她看着我狼狈的样子,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怜悯,说:“沈知珩,你不懂我们吃过的苦。”那一刻,我心头落下的泪,也是这样冰冷,这样密集,像是要把五脏六腑都泡得发涨,然后一寸寸烂掉。“我,沈知珩,重生了。

”这念头撞进脑海时,喉间涌上一阵腥甜。我低头,看见校服袖口干净的纹路,闻到空气中混着泥土腥气的青草香——不是医院消毒水的味道,不是出租屋潮湿的霉味,是十七岁的春天该有的气息。上辈子的记忆像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哗啦啦全倒了下来,带着尖锐的棱角,割得人眼眶发烫。我曾是京圈里最耀眼的那束光。沈家独子,生来就站在金字塔尖。父亲的商业帝国,母亲的名门底蕴,把我裹在最柔软的茧里。

十七岁的年纪,我是实验中学红榜上永远的第一名,数学竞赛拿奖拿到手软,篮球场上一个三分球能引来满堂喝彩。走廊里擦肩而过的女生会红着脸低下头,老师提起我时,语气里总带着“清北预定”的笃定。更重要的是,我有苏清沅。

那个总穿着月白色连衣裙的姑娘,是苏家捧在掌心里的大小姐,是我从穿纸尿裤起就定下的未婚妻。我们一起在胡同里追过槐花,看白色的花瓣落满她的发间;一起在国子监的红墙下背《兰亭集序》,她记不住的句子,我总能替她接下去。她的钢笔永远多备一支笔芯给我,我的校服外套,总在她觉得冷时,自然而然地披在她肩上。双方父母坐在一块儿喝茶,笑着说“等孩子们考上大学,就把婚事办了”,那时她会红着脸低下头,耳尖却悄悄泛着粉。那时的我,以为人生就该是这样,像夏日最烈的阳光,没有一丝阴影。直到高二上学期,林熹转来了我们班。她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校服,袖口磨出了毛边,背着一个洗得褪色的帆布包,低着头走进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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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在讲台上说她是从南方小城来的借读生,父亲早逝,母亲打零工供她上学,“大家多帮帮她”。她抬起头选座位时,目光扫过教室,最后落在后排的空位上。

就是那一眼,我看见了她的眼睛——像山涧里刚融的雪水,清得能看见水底的鹅卵石,却又藏着一丝怯生生的倔强,像是受惊的小鹿,睫毛忽闪忽闪的,把光都抖成了碎金。

那一刻,我像被什么东西攥住了心脏,猛地一缩。魂,就这么丢了。从此,京圈太子爷成了圈子里最大的笑话。我开始做所有以前不屑于做的事。

把母亲刚给我买的限量版球鞋换成普通款,省下的钱匿名打到她的饭卡上;推掉家族安排的商业晚宴,跑去她兼职的奶茶店帮她洗杯子,看她穿着粉色围裙,在氤氲的热气里对我笑;把苏清沅熬夜给我整理的笔记,随手借给她,说“反正我也用不上”;甚至在期末考试时,故意空着最后一道大题,只为让她的名字能和我挨得近一点。苏清沅红着眼问我:“沈知珩,你到底图什么?

她林熹哪里值得你这样?”我那时笑得像个傻子,说:“清沅,你不懂,她太苦了,我想护着她。”现在想想,那所谓的“护着”,不过是自我感动的廉价戏码。

我给她租的精装公寓,她转头就借给了周砚卿当“创业办公室”,看他在里面意气风发地指点江山;我每月打给她的生活费,她一分不少地转到周砚卿的账户,备注是“启动资金”;我动用关系给她争取到的名校保送名额,她笑着说“阿卿更需要这个”,然后双手奉上。而我,像个被牵线的木偶。林熹一句“知珩,你真好”,就能让我心甘情愿地拆了自己的骨头,给她当柴火。我疏远了苏清沅,看着她眼里的光一点点暗下去;我顶撞父母,把他们气得发抖;我把写满公式的草稿纸揉掉,换成给林熹写的、后来被她随手丢进垃圾桶的情书。后来的事,我闭着眼都能数出来。

周砚卿拿着我的钱,踩着我铺的路,把“砚科集团”做得风生水起。发布会上,他穿着高定西装,对着镜头说“年轻人要敢拼敢闯”,台下掌声雷动。而沈氏集团,在我一次次的荒唐里,被他暗中布下的棋子蛀空。收购那天,他站在沈氏大厦的顶楼,居高临下地拍我的肩:“沈知珩,谢了。没有你,我至少要多奋斗十年。

”父亲在签完股权转让协议的第二天,突发脑溢血,再也没能醒来。母亲一夜白头,终日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对着父亲的遗像流泪,没过多久也病倒了。我去找林熹,想问问她,那些年她对我说的“谢谢”,到底有几分是真的。她正在慈善晚宴上接受采访,周砚卿站在她身边,替她拢了拢披肩。记者问:“听说沈先生以前很照顾您?”她笑了笑,语气轻得像羽毛:“沈知珩啊,他对我确实很好,只是感情的事,强求不来。

”那天的雨下得很大,和我死那天一样大。我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去给母亲买救命的药,冲出巷口时,被一辆失控的卡车撞倒。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我好像看见苏清沅从车里冲出来,跪在我身边,哭得撕心裂肺:“沈知珩!你这个混蛋!

你醒醒啊!”对不起,清沅。这三个字,终究没能说出口。雨停了。阳光像被打碎的金子,猛地从云层里涌出来,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里弥漫着泥土和青草的清新,驱散了记忆里的血腥和腐朽。我深吸一口气,缓缓收起手中的黑伞。水珠顺着伞骨滑落,滴在皮鞋上,发出细微的声响,像极了上辈子流尽的血与泪。实验中学的校门就在眼前。

红色的砖墙爬满了常春藤,新抽的嫩芽带着嫩绿色,“明德笃行”四个烫金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今天是高二下学期开学的第一天。一切,都还来得及。“沈知珩?”一个怯生生的声音自身后传来,带着南方口音特有的软糯,像羽毛轻轻搔过心尖。我的身体瞬间僵住。这声音,化成灰我都认得。我缓缓转过身。

林熹就站在不远处,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校服,头发梳成简单的马尾,几缕碎发被雨水打湿,贴在光洁的额头上,像刚哭过的样子。她手里撑着一把粉色的小伞,伞面有些变形,边缘还沾着泥点,显然是在地摊上买的便宜货。看到我回头,她的眼睛亮了一下,像受惊的小鹿终于看到了熟悉的人,随即又低下头,露出一截纤细白皙的脖颈,肩膀微微耸着,姿态里带着恰到好处的羞涩和依赖。

像一只被雨水淋湿的小猫,蜷缩在那里,等着人来怜惜。上辈子的我,就是被这副模样骗得团团转。我的目光在她身上淡淡扫过,没有停留,没有惊艳,甚至没有一丝波澜,平静得像在看一棵路边的树。我看清了她校服领口磨破的线头,看清了她帆布鞋边缘的污渍,更看清了她那双看似清澈的眼睛里,飞快闪过的一丝算计——那是在评估,我今天的心情好不好,能不能从她这里得到些什么。

“林熹。”我开口,声音平稳得不像个十七岁的少年,带着一种被生死淬炼过的淡漠,像结了冰的湖面,敲不出一丝涟漪。林熹显然没料到我会是这个反应,愣了一下,长长的睫毛抖了抖,随即又低下头,声音压得更低了,带着点恰到好处的委屈:“沈同学,早上好。昨天……谢谢你帮我搬书。”昨天是报到日,她抱着一摞厚厚的教辅资料,在走廊“偶遇”我。书堆故意堆得很高,挡住了她的脸,只露出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手指微微泛白,像是用尽了力气。上辈子的我,二话不说就接过书箱,沉甸甸的重量压得手臂发酸,却还傻乎乎地对她说“没事,这点活不算什么”。

我扯了扯嘴角,没接她的话,只是抬手指了指她手中的伞。“你的伞歪了,”我的语气听不出任何情绪,像在陈述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实,“会淋湿书包。”说完,我不再看她,转身,径直走向教学楼。校服的衣摆在空气中划出利落的弧度,没有一丝留恋。

林熹彻底愣住了。她维持着低头的姿势,脸上的羞涩和委屈僵在那里,像一幅被突然定格的画。手里的粉色小伞因为她的失神,被风一吹,猛地歪向一边,冰冷的雨水瞬间打湿了她肩上的帆布包,深色的水痕迅速晕开。他……就这么走了?

没有像以前那样,紧张地问她“有没有淋到雨”,没有主动提出“我帮你拿吧”,甚至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有给她。

那个会因为她一句“有点冷”就把羊绒大衣脱给她的沈知珩,那个会绕远路只为和她“偶遇”的沈知珩,那个看她一眼就会耳根发红的沈知珩,怎么好像……换了个人?林熹下意识地握紧了伞柄,指节泛白。眼底的清澈褪去,只剩下一丝困惑和不易察觉的愠怒,像被抢走了玩具的孩子。我没有回头。

我能想象到她此刻的表情,就像上辈子无数次,我看穿了她的小把戏却选择纵容时,她眼里一闪而过的得意。但这一次,我不会再给她任何可乘之机。教学楼的走廊里,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在地板上投下长长的光斑,空气中漂浮着细小的尘埃。

我走到自己的座位前——第一排正中间,视野最好的位置,也是离苏清沅最近的地方。

放下书包,拉开椅子坐下时,我瞥见桌肚里的课本。上学期的物理书扉页上,有苏清沅用娟秀的字迹写的批注:“这里的洛伦兹力方向容易搞反,记得用左手定则再试一次。”字迹旁边,画着一个小小的笑脸,带着点俏皮。

指尖拂过那行字,心头涌上一股暖流,像初春融化的雪水,一点点淌过干涸的河床。

我抬起头,看向斜前方的座位。苏清沅已经到了,正坐在那里,低头看着一本《百年孤独》。

阳光落在她乌黑的发顶上,镀上一层柔和的金边,她的睫毛很长,像两把小扇子,随着眨眼的动作轻轻颤动。听到动静,她抬起头,看到是我,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像落满了星光。“沈知珩,你来了。”她笑着打招呼,声音清脆,像山涧的泉水叮咚作响。

“嗯。”我看着她,眼底的冰霜一点点融化,漾起一丝真实的暖意,“早。”这一世,我不会再做那个围着别人转的舔狗。我要守好自己的人生,护住该护的人。我要做执棋者,而非任人摆布的棋子。窗外的银杏树枝芽初绽,嫩绿色的叶尖顶着晶莹的水珠,在阳光下闪闪烁烁,带着新生的力量。我翻开课本,目光坚定。属于我的棋局,从现在开始,重新落子。第二章:稳坐第一早自习的铃声像根绷紧的弦,刚一落下,教室里还飘着几分开学首日的散漫气,班主任李老师就抱着一摞成绩单走了进来。

他的皮鞋跟敲击着水磨石地面,发出“笃、笃”的声响,像滴进平静湖面的水珠,瞬间压下了所有细碎的交谈。我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斜斜地切进来,落在摊开的《数学分析》上,把那些细密的批注照得透亮。

指尖握着的钢笔是苏清沅送我的十六岁生日礼物,笔杆上刻着小小的“珩”字,笔尖在演算纸上划过,留下清晰的轨迹。窗外的香樟树刚抽出新叶,嫩得发绿,风一吹,影子就在我的课本上轻轻摇晃。这位置是我特意选的。抬头能看见操场,低头能接住阳光,更重要的是,斜前方隔着一条过道,就是苏清沅的座位。她此刻正低头看着英语单词本,晨光落在她的发顶,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长长的睫毛垂着,像两把小扇子,偶尔轻轻颤动一下,带着种安静的韵律。“好了,先公布月考成绩。

”李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目光扫过全班,最后落在手里的成绩单上。

他的手指在最顶端的那张纸上顿了顿,清了清嗓子,“本次月考,整体成绩不错,但两极分化有点严重。”教室里静悄悄的,连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都听得见。

后排传来几声压抑的吸气声,大概是那些没考好的同学在暗暗紧张。

李老师的视线从镜片后透出来,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赞许:“年级第一——沈知珩,总分744。”他顿了顿,报出单科成绩时,声音里添了几分惊叹:“语文145,数学150,英语149,理综300。”话音刚落,教室里像被投进了一颗石子,瞬间炸开了锅。“744?这分是人能考出来的?清北的线都够甩一截了吧!”“不是吧?

上学期期末他不是掉到第十了吗?听说天天围着林熹转,连作业都不交……”“我寒假还看见他通宵打游戏呢,难道是偷偷刷题到天亮?

”“学神就是学神,稍微认真点就把我们碾成渣了……”议论声像潮水般涌来,带着震惊、疑惑,还有几分敬畏。我却像没听见似的,只是放下钢笔,起身去讲台拿成绩单。

校服的肩线挺括,衬得身姿愈发挺拔,每一步都走得从容。经过苏清沅身边时,她正好抬起头。少女的眼睛亮得像盛了星光,嘴角弯着浅浅的笑意,梨涡里像藏了蜜糖。

她没说话,只是对着我轻轻眨了眨眼,那眼神里的骄傲和欢喜,比任何赞美都让我心头微动。

我接过成绩单,指尖触到纸张的刹那,目光下意识地扫过排名列表。林熹的名字在第89位,红色的数字刺得人眼疼,比上学期又退了五名。她的理科成绩尤其惨,物理选择题错了一大半,化学方程式写得颠三倒四,显然是没下过功夫。

此刻她正低头翻着一本语文书,手指却在书页上用力地捏着,把纸页捏出了深深的褶皱,侧脸绷得紧紧的,连耳根都泛着红——不知道是羞的,还是气的。周砚卿坐在她旁边,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眼神阴鸷地盯着我,像只被侵犯了领地的狼崽子。

他这次考了第15名,比上次进步了几名,大概是沾了林熹“借”给他的那几份复习资料的光——而那些资料,最初都是苏清沅整理好给我的。我的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弧度,快得像错觉。

这点成绩就惊讶了?好戏还在后头。回到座位,我把成绩单随手放在桌角。

苏清沅的名字在第12位,用蓝色水笔标着进步名次:+8。她的物理和化学成绩尤其亮眼,接近满分,想来是寒假没少下功夫。我记得她年前说过,想试试物理竞赛,这阵子总抱着竞赛书啃到深夜。下课铃刚响,苏清沅就端着一杯热牛奶走了过来。

杯子是她常用的陶瓷杯,上面印着一只圆滚滚的小熊,杯壁还带着温热的触感。

她把牛奶轻轻放在我的桌角,指尖不小心碰到我的手背,像触电似的缩了回去,脸颊泛起淡淡的粉。“知珩,你真厉害。”她的声音细若蚊吟,却带着难以掩饰的雀跃,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晨光落在她的睫毛上,投下小小的阴影,她的校服领口系得整整齐齐,露出一小片白皙的脖颈,像朵刚绽开的白兰,干净又温柔。“你也很棒。”我抬头看着她,声音不自觉地放柔了几分,“进步很大,年级第十二,物理快满分了。”提到物理,她的眼睛更亮了,像藏了一整个春天的光:“我寒假刷了很多题,感觉……好像摸到点门道了。”她顿了顿,手指紧张地绞着校服的衣角,声音低得像耳语,“我……我想追上你。”不是“赶上你的成绩”,是“追上你”。三个字轻轻巧巧,却像羽毛似的搔过我的心尖。我看着她认真的眉眼,看着她因紧张而微微泛红的耳垂,看着她眼底那份毫不掩饰的、想要与我并肩的决心,心中忽然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柔软。

上辈子,我到底是瞎了多久?她总说“知珩,我们一起去图书馆吧”,我却皱着眉说“林熹约我去看电影”;她把熬夜整理的竞赛笔记塞给我,我却随手扔给林熹,说“你用得上”;她在我生日时送我这支钢笔,说“希望你一直写下去”,我却在她生日时,把准备好的项链转送给了林熹,只因为林熹说“我很喜欢”。而她,从未抱怨过一句。

在我被周砚卿逼得走投无路时,是她偷偷把攒的零花钱塞进我的口袋,说“先周转一下”;在沈家破产、我被京圈排挤时,是她托人给我送来了一张去南方的车票,说“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在我死前那个雨夜,她疯了一样扑过来,喊着“沈知珩你这个混蛋”,可我知道,那里面藏着多少没说出口的心疼。“不用追。

”我看着她的眼睛,语气认真得像在许下一个承诺,“我会等你。”苏清沅猛地抬起头,撞进我深邃的眼眸里。那里面没有了往日的浮躁和敷衍,只有清晰的温柔和坚定,像平静的湖面,清清楚楚地映着她的影子。她的脸颊瞬间烧了起来,像泼了层胭脂,慌忙低下头,小声嘟囔:“谁……谁要你等……”可那微微颤抖的肩膀,和藏不住的笑意,却出卖了她的心动。我拿起那杯热牛奶,抿了一口。温度刚好,甜而不腻,像她的人一样,带着恰到好处的温暖。阳光透过窗户,在我们之间织成一张温柔的网,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奶香和旧书的油墨味。我低头看着摊开的课本,笔尖落下时,无比清晰地知道——这一世,我不仅要赢回属于我的荣耀,更要握紧身边这只手,再也不放开。她不必追,我会走向她,一步一步,稳稳当当,走到她身边,与她并肩。

第三章:图书馆里的心动放学后的图书馆,总带着种让人安心的静谧。

夕阳的金辉透过高大的玻璃窗斜切进来,在地板上投下长长的光斑,空气中浮动着细小的尘埃,混着旧书特有的油墨香,像被时光酿过的酒,醇厚又温柔。

苏清沅选了靠窗的位置,临着一排顶天立地的书架,阳光刚好落在她摊开的物理竞赛题集上。

她从帆布包里拿出笔记本和笔,又细心地摆上一块薄荷糖——知道我刷题时喜欢含这个,是她从家里带来的。“我先看这几道力学综合题,你呢?”她抬头问我,睫毛上沾着点金粉似的阳光,眼底干净得像洗过的天空。“我整理下数学错题。

”我在她对面坐下,摊开错题本,鼻尖萦绕着她身上淡淡的栀子花香——那是她常用的洗衣液味道,上辈子我总嫌太淡,如今却觉得,比任何名贵香水都让人安心。她“嗯”了一声,便低头认真看题。

笔尖在草稿纸上沙沙游走,偶尔停下来,咬着笔杆蹙眉思考,食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轻轻点着,像在打什么无人知晓的节拍。阳光勾勒着她的侧脸,下颌线柔和,唇瓣抿成浅浅的弧度,连蹙眉的样子,都带着种安静的认真。

我握着笔的手顿了顿,心头忽然涌上一股奇异的感觉。上辈子这个时候,我大概正蹲在林熹兼职的咖啡店外,等着给她送晚饭,哪怕她从没说过一句“谢谢”;或是在周砚卿的“创业办公室”外徘徊,担心林熹太累,想替她做点什么,却不知自己早已成了别人眼中的笑话。那时的我,从未想过,原来安安静静地坐在一个人对面,看她做题,听她写字,就能让人觉得如此……岁月静好。

我低下头,笔尖落在错题本上,却忍不住频频抬头。看她解开难题时眼里闪过的雀跃,看她遇到瓶颈时轻轻嘟起的嘴,看阳光从她发梢滑到肩头,再悄悄爬上她的书页。

时间像被拉长了,慢得像流淌的溪水,带着恰到好处的温度。“沈知珩。”她忽然开口,打破了这份宁静。我抬头,撞进她带着点探究的目光里。“你最近……是不是变了?

”她的声音很轻,像怕惊扰了这图书馆的静谧,“感觉……不太一样了。”我笔尖一顿,笑了笑:“变了吗?可能是终于想通了。”想通了谁才是值得珍惜的人,想通了什么才是该抓住的人生。苏清沅的睫毛颤了颤,指尖在题集上轻轻点了点:“以前你总盯着林熹,上课看,下课也看,连走路都要回头找她的影子。可现在……你看都不看她一眼。”她的语气很平淡,听不出怨怼,只有点像在陈述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可我却能想象出,上辈子她看着我为另一个人神魂颠倒时,心里藏着多少没说出口的失落。我合上错题本,身体微微前倾,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以前我眼瞎,分不清好坏,错把鱼目当珍珠。

不过现在……治好了。”“噗嗤——”她没忍住笑出声,像被风吹动的风铃,清脆悦耳。

脸颊泛起浅浅的粉,嗔怪地看了我一眼:“哪有人这么说自己的。”笑过之后,她又抿紧唇,指尖卷着书页的一角,轻声道:“其实……林熹今天找过我。”我挑眉:“她找你做什么?

”“她问我,你是不是生气了。”苏清沅抬眼看我,目光坦诚,“说你最近对她太冷淡,像换了个人,她不知道哪里得罪你了。”我心里冷笑一声。以前对她予取予求,她觉得理所当然;如今收回一点好,就成了“冷淡”,成了“生气”?她大概从未想过,我本就不必对她好,就像月亮不必为萤火照亮,星辰不必为尘埃闪烁。“她问你?

”我挑了挑眉,语气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嘲讽,“她自己不敢来问?”“她说你最近太冷了,眼神像冰,她不敢靠近。”苏清沅的声音更低了些,“知珩,其实……”“其实不必替她说话。”我打断她,目光清明,“她不是觉得我冷,是发现我不再围着她转,不再对她有求必应,没法再从我这里,轻易拿到她想要的东西了。

”我看着苏清沅错愕的眼睛,一字一句道:“她终于发现,我不是她随时可取的提款机,也不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备胎了。”苏清沅沉默了。夕阳的光落在她低垂的眼睫上,投下小小的阴影。她捏着书页的手指松了松,过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眼神里带着种我从未见过的认真。“知珩,”她轻声说,“你不必为她改变自己。

”“你本来就该是这样的——站在阳光下,被人羡慕,被人仰望,眼睛里有光,脚下有方向。

你不必为了谁弯下腰,更不必把自己的光芒,都藏起来。”她的声音很轻,却像一颗石子,在我心湖里漾开一圈圈涟漪。上辈子听过那么多虚伪的奉承,那么多刻意的讨好,却从未有人这样告诉过我——你不必改变,你本身就足够好。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人,不在乎你的钱,不图你的资源,只希望你活得像自己,活得光芒万丈。我看着她,看着她眼底那份纯粹的、希望我好的真诚,忽然觉得心头一热,像有暖流涌过四肢百骸。

那些上辈子积攒的委屈、不甘、痛苦,在这一刻,仿佛都被这目光轻轻抚平了。我伸出手,越过小小的木桌,轻轻握住她放在桌面上的手。她的手微凉,指尖因为常年握笔,带着点薄茧,被我握住时,像受惊的小鹿般轻轻一颤,却没有抽回。“清沅,”我的声音有些沙哑,却异常坚定,“你说得对。”这一世,我要的不是报复林熹和周砚卿的快感,不是让他们跪在我面前忏悔的虚荣。我要的,是真正的重生。是握紧身边的人,护好该护的家。是重新捡起被我丢掉的骄傲,是握紧本该属于我的人生,是站回我该站的高度。我不再是那个为爱痴狂的蠢货,不再是别人棋盘上的棋子。我是沈知珩,沈家的继承人,京圈的太子爷,未来的资本巨擘。

更重要的是,我是那个决心要牵着眼前这只手,再也不放开的人。

夕阳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交叠在图书馆的地板上,像一幅安静的画。窗外的栀子花开了,香气顺着风飘进来,混着书香,甜得恰到好处。第四章:初创业周末的茶馆藏在胡同深处,门楣上的红灯笼轻轻晃着,檐角的铜铃偶尔响一声,清越得像冰棱落地。我到的时候,靠窗的老位置已经留好了,紫檀木桌被摩挲得发亮,上面摆着整套的紫砂茶具,壶身刻着的“知鱼”二字是去年张叔亲手题的。檀香从角落的铜炉里漫出来,和碧螺春的清香缠在一起,吸进肺里都是温润的。我将“知涯”的计划书轻轻放在桌上,封面上的字迹是用狼毫写的,笔锋里藏着我熬了三个通宵的劲——每一笔都像是在说,这次是认真的。张叔推门时带进来一阵风,卷着几片黄叶子,他笑着骂了句“这鬼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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